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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祁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6 12:04

 

祁安委〔2023〕12号             签发人:彭丽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杳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祁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要求

(一) 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翻身仗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监管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自查自改重大隐患积极性明显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意识显著增强;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第一责任人的精准严格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力确保实现"三坚决两确保"任务目标,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

(三)工作要求。一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依法排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报告。二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县安委会及各专委会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分线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三要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应急办要提请党委政府加强统一领导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属地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二、工作重点与主要任务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突出高层建筑、居民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桥隧施工维护)、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聚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尤其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坚持条块结合,重点从企业、部门、党委政府、县安委会及专委会四个层面提出有关工作任务如下: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

1、抓紧抓实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滚动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隐患。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吸取省内外及历史上同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治理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一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一次)。

2、抓紧抓实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要在推动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要按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组织本企业或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

3、从严从紧组织开展动火、有限空间、特种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检维修等引发的典型事故教训,加强电焊工、特种设备操作员等危险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及其他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4、从严从紧组织开展外包外租、转包分包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转包分包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层层转包分包、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要推动将外包外租、转包分包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涉嫌非法违法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5、精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一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突出抓好指导服务和精准严格执法。

1、始终激活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安全责任链对照《祁东县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安全责任链》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县安委办要定期督促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安全责任链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升各类安全风险的防范水平。

2、严格遵守排查整治标准。县安委会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坚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原则,抓紧制定实施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提炼本次整治的重大隐患类型;尚未出台判定标准的,要结合实际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同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先行确定本行业突出隐患认定条件。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并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

3、扎实开展专家查隐患服务。县安委办要进一步加大县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力度,积极吸收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县内安全生产专家充实专家库。其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管理处)也要结合实际健全优化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标杆企业专家优势,通过"开小灶""重点帮扶"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鼓励科研、高校、行业协会、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机构积极为企业服务,鼓励标杆企业专家团队积极参与,着力提升企业排查整治技术支撑能力。

4、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或者结合入职培训和年度轮训有针对性地安排安全生产相关课程,重点加强专项行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事项等业务知识的教育,强化责任心、提高专业素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5、聚焦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敢于斗争、敢于碰硬,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屡罚未改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各有关部门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曝光,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典型案例。

6、积极推进联合检查。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系统,促进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碰撞分析,实现风险隐患远程动态监测,对企业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理、被纳入失信名单等生产经营不良的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结合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要求,优化组织方式,强化部门、区域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

7、加强调度检查通报。要分行业领域加强对市县部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调度、研判、指导与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或监管部门要积极提供素材,县安委办及时曝光典型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整改或久拖不决的,分行业领域依法挂牌督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三)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突出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和县安全会成员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主动防、超前治、全力救",全力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

2、全面组织动员部署。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迅速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要及时提请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动员部署,提请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推动出台重大制度措施。县政府其他负责同志要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工作。动员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安全生产、督促企业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通过基层 "网格",把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传达到辖区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

3、强力打非治违。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矿山违法盗采、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非法营运、危化品等非法生产运输经营、违规电气焊、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城镇燃气非法灌装经营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不定期 公开曝光"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4、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近期要组织开展一次由党委政府以及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集中宣讲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专项行动重点工作要求的解读,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红线意识和专业能力。

5、积极宣传教育发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 "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进行时"等专题栏目,及时宣传典型做法,加大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拓宽举报渠道,广泛发动企 业员工内部举报,鼓励匿名举报查实奖励。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6、严格实施问责问效。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纳入"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真抓实干激励,对在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约谈通报,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并确保到人到位。

7、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县安委办要充分运用湖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一单四制"管理系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要推动分级录入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定期调度分析通报,精准督导整治,形成工作闭环。要加大治理资金保障力度,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工程治理措施。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推动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四)进一步发挥好县安委会、专委会的统筹推动作用。

1、加强全县面上组织协调。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按照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要求,一并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后),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发生典型事故的,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及时约谈通报。

2、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结合县安委会重点联系督导工作,在"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组织综合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地。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和巡查的重点内容,对照调度数据抽查台账,"四不两直"现场查问题,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乡镇(街道、管理处),以及未按规定推动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三、阶段划分

(一)第一阶段:周密部署扎实动员,时间:5月上旬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县直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细化明确排查重点、目标任务等事项。

(二)第二阶段:企业排查专业帮扶,时间:5月-12月。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5月底前,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各有关部门要组建专业库,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党政干部和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

(三)第三阶段:严格监管精准执法,时间:5月-12月。相关部门要全过程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各专业委员会要加强督导检查,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特别是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监管执法力度。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高建章立制,时间:12月底。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要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依法排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报告。

二要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县安委会及各专委会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认真落实" 三个必须"责任,分线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三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应急办要提请同级党委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加强统一领导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属地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持"严细实"作风,发扬斗争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和追责问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注重小切口、抓关键,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操作性,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鼓励企业和地方主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凡属企业自主检查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不予以行政处罚;凡属地方主动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上级主管部门一般不予挂牌督办等;凡是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从重行政处罚;凡是上级督导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凡因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直至予以"一票否决"。

请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和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其他部门单位可参照落实)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并将贯彻落实情 况分别于2023年8月12日、2023年12月13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付振中, 电话:17726150883

传真:0734-6280421,邮箱:qdxawb@163.com

附件: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

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进展情况调度表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总体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3

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4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政府挂牌督办挂账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6

挂牌挂账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对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1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4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部门帮扶精准执法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县市区、园区(个次)


2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3

行政处罚(次,万元)


4

重大事故隐患"一案双罚"(次)


5

移送司法机关(人)


6

责令停产整顿(家)


7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家)


8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党委政府组织推动情况

 

 

 

1

县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次)


2

县乡政府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次)


3

县乡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4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人次)


5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


6

约谈通报下级政府及部门(次)


7

是否在县级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8

县乡两级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注:1.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5月20日开始上报,每月23日前上报截至本月末的累计情况。2.调度表内容应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一案双罚",是指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并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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