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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信息公开第13期

来源: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2-25 14:52
2025年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信息公开第13期
序号抽检信息不合格食品项目生产日期批号或购进日期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县抽香葱2024-10-10祁东县石亭子千货商超市邹能祁市监黄罚字〔2025〕31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十一章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第四条之规定。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79.8元,并处罚3000元,合计金额3079.8元上缴国库。2025/2/24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24日
2县抽茄子2024-10-12祁东县润佰购物广场刘腊祁市监黄罚字〔2025〕30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十一章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第四条之规定。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39.8元,并处罚3000元,合计金额3039.8元上缴国库。2025/2/24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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