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信息公开第4期 | |||||||||
序号 | 抽检信息 | 不合格食品项目 | 生产日期批号或购进日期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市抽 | 玉合纯净水 | 2023-10-25 | 祁东县玉合山泉饮用纯净水厂 | 周秋莲 | 祁市监食产处罚〔2023〕339号 |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 |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2023/12/19 | 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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