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信息公开第20期 | |||||||||
序号 | 抽检信息 | 不合格食品项目 | 生产日期批号或购进日期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国抽 | 国公酒(配制酒) | 2024-11-28 | 湖南维康酒业有限公司 | 谢小平 | 祁市监食产监处罚〔2025〕4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二、没收违法所得24元,并处罚款20000元,罚没款合计20024元,上缴国库。2025/5/13 | 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0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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