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在祁东县公安局党委的调度下,县局治安大队、归阳派出所会同归阳镇政府、归阳应急救援站等工作人员,对归阳镇现有的19个宾、旅馆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检查。
经检查,对未办证而符合开办旅馆条件的均提出了催办通知。对不符合办证要求的9家宾馆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并限期停业。祁东县公安局对未办证且不符合开办的雅居阁宾馆依法取缔关停,对宾馆负责人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
公安提醒旅馆业业主,如所经营的旅馆未取得公安机关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擅自营业的,公安机关讲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进行处罚,并对旅馆予以取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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