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政府工作部门负面清单
当前位置: 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  县财政局 >  部门职责

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9

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参与研究财政宏观调控政策,提出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财政政策。牵头研究全县财政支持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战略的政策措施。承担交通、资源、建设、环保、粮食、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负责政府投资财政财务管理。参与投资形势分析,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提出县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优化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准公益事业发展中推广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研究制定公私合作相关制度规定;支持公私合作项目 建设,管控项目建设风险;指导全县公私合作工作。

 

参与能源、节能减排、生态文明等相关领域规划制定,参与能源行业体制改革及能源产品价格改革。参与编制全县能源重大应用技术创新及示范发展计划。负责研究制定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减排财政政策。负责研究制定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财政政策。

 

参与公路、水运等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及体制改革。负责铁路公益性运输、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财政补偿。监管铁路发展基金,负责研究周边县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财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支持地方交通建设的财政政策,安排交通建设、养护等专项资金支出。

 

参与商贸流通及服务业等行业规划研究制定。参与流通体制改革与供销合作社改革。负责研究制定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财政政策,研究提出完善流通体系、物流业发展、民族贸易等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支持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及现代服务业的财政政策措施。

 

参与粮食、棉花、食糖、生猪(牛羊)、化肥等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及储备制度建设。负责粮食财政财务管理,推动生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建设,实施粮(油)大县奖励,制定最低收购价、临时储备粮油财政补贴办法。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政策。

 

参与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业规划制定。参与地质矿产、环境保护、测绘地理信息等产业政策研究。负责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财政政策及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土壤和水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大气污染防治等财政政策。参与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负责推进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排污费、减排专项资金支出;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城市维护、小城镇建设、村镇规划、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建筑节能等专项资金支出。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安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负责下达中央预算内基建及国债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和财政专项基建支出预算;核定并办理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参与财政投资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负责组织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

 

参与研究县专项应急体系建设,负责提出县财政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和资金安排建议。负责落实重要物资储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煤电油气等应急协调保障。

 

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支出;会同制定县直管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处置收支事项和国土收入政策及减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