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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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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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地方财政的立法规划和计划,拟订上报地方财政、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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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财政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拟定财政部门实施行政审批(许可)的综合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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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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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性的会计法规、规章和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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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预算会计相关制度办法,负责县级财政总决算会计、预算外总会计工作,指导县直单位预算会计及乡镇基层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会计工作;研究和推行政府会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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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预算法》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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