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发放工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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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发放工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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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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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编办的人员入(出)编、在编人数及核定职数的审核情况、县人社局核定的人员名单和应发工资总额进行资金审核、资金拨付和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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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祁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祁东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祁编[2010]50号)、湖南省财政统发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200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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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统发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的发放,由该单位申报统发工资数据,提交县编办审核单位性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审核后再提交县人社局审核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发放标准及总额,最后提交县财政局进行资金审核、资金拨付和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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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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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核县直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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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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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核县级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发放标准及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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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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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工资统发数据,按照流程分别向相关部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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