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拟定全县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培育和监督物业管理市场;依法对全县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进行初审、报批、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和监管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活动;负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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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拟定全县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培育和监督物业管理市场;依法对全县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进行初审、报批、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和监管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活动;负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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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实施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办法的拟订,制定物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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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初审、报批备案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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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前期物业招标投标管理和物业管理用房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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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的审核管理和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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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物业服务纠纷的调处和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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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并落实维修资金计划报批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审计监督制度以及业主的查询、对帐制度,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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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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