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政府工作部门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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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动态监控;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管理制度;组织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及核发《综合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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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动态监控;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管理制度;组织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及核发《综合验收合格证》

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资格及有关执业资格审核、报批管理

 

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贯彻宣传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办法,并对全县商品房预售项目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管理制度实施,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监督检查

 

负责商品房合同网备案登记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组织对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及核发《综合验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