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申请;负责县直各部门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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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申请;负责县直各部门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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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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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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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县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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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动态有效期等检索系统,及时公布经登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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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向市政府和县人大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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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查报送县政府备案的县进务渐漳规范性文件,并对违法和相互矛盾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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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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