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指导《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承担审查各部门代县政府起草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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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承担审查各部门代县政府起草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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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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