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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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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业管

县公安局

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印刷业治安管理,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经营活动。

《印刷业管理条例》

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核发《印刷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印刷经营监管;公安部门负责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的印刷治安监管。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负责印刷业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