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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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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

县公安局

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实施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管理。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对申请开设KTV娱乐场所的,由文化部门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娱乐经营许可,符合条件的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依条例实施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治安、消防监督管理;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条例规定的非法用工行为的监管。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指导实施娱乐经营行政许可,对娱乐场所有关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指导查处娱乐场所非法招用未成年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