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政府工作部门负面清单
当前位置: 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  县公安局 >  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

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查处

 

3

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查处

县消防大队

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依法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县质量技术监督 局

对生产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依法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对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依法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