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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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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

县公安局

负责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高危人口列管控制和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参与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配合教育、卫生等部门研究编制包括为流动人口服务的相关设施在内的建设规划,安排本级人民政府事权范围内的建设投资。

县教育局

负责指导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