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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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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对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企业标准的审核、备案,消防部门负责对化妆品生产企业消防安全设施的审核和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对化妆品广告发布的监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化妆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部分化妆品的审核、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化妆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化妆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