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政府工作部门负面清单
当前位置: 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  县环保局 >  部门职责

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8

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拟订全生态保护规划

管理股

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协助监管内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

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指导生态示范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