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的监督检查
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是一项改善农民储粮条件,减少粮食产后损失,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工程。为加强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更好地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特制定如下制度:
1、监督检查对象
县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有关实施单位、技术支持单位和供货企业。
2、监督检查内容
① 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② 项目实施情况,主要包括专项计划落实、农户储粮装具招标采购等;
③ 县县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3、监督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每年对实施专项的地区开展1次检查,抽取10个农户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投诉举报依法检查。
4、监督检查措施
开展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具体情况。
5、监督检查程序
① 制定检查方案;
② 实施现场检查;
③ 制作检查书面报告;
④ 提出处理意见;
⑤ 反馈检查情况并督促落实整改;
⑥ 资料归档。
6、监督检查处理
对涉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按照职能分工依法予以处理或处罚;对有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