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事项监管
单位名称:祁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章)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批事项合法合规性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取得再生育证的相对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
(一)监督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冒用再生育证的情况;
2、是否存在离婚等可致的许可变更、撤销或注销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指标
1、日常抽查:县人口计生局每周不少于1次对审批情况进行抽查,每次不少于10件。
2、每月巡查:乡镇每月对再生育审批对象随访,抽查面不少于50%。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县人口计生局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
(二)乡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事后监督检查;
(三)县人口计生局对受理的行政许可投诉、举报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
四、监督检查程序和措施
局开展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事后监督检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县人口计生局指派两名以上法制工作人员开展法制监督,监督检查人员须凭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检查;
(二)县人口计生局再生育审批信息按月分别通报乡镇;
(三)乡镇每月对再生育审批人员进行随访,是否存在已出生或离婚等随访结果报县人口计生局。
五、监督检查处理
(一)发现被许可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欺骗、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注销许可;属于党员干部的,通报纪委进行查处。
(二)在许可事项审查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离婚且未怀孕等情况的,依法撤销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