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和负责县本级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和负责县本级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管道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3
|
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和负责县本级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和负责县本级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管道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
指导全县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
|
|
指导开展全县公路、水上 “三乱” 治理工作
|
|
||
办理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
|
||
负责全县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和车船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监督管理
|
|
||
负责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运营管理工作
|
|
||
负责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站场等监督管理工作
|
|
||
负责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拟订相关地方性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
|
||
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的指导工作
|
|
||
负责指导全县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
|
|
||
负责指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
|
||
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
|
||
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
|
|
||
负责县管道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
|
||
负责全县水路运输及运输辅助业经营者经营资质、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
|
||
经营无车(船)承运业务和国际船舶代理业的资质条件的监督管理
|
|
||
按规定负责老旧运输船舶的市场准入和营运管理
|
|
||
按规定负责港口行政许可受理和咨询管理工作
|
|
||
负责县内普通货船运输企业业务的经营许可及其投入运营船舶营运证的配发、注销
|
|
||
负责国内船舶管理经营业务许可
|
|
||
按规定负责港口岸线审批、报送工作
|
|
||
负责县内外贸集装箱内支线航线班轮运输的备案
|
|
||
负责港口及外轮理货、引航等港口辅助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
|
||
负责协调中央或省垂直管理的铁路、邮政等单位涉及地方相关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