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政府工作部门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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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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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统一管理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监督工作

 

对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监督管理

 

划定并管理航路、禁航区、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

 

负责水上、水下活动(含使用岸线)许可和监督管理

 

按管理层级权限负责组织水上搜寻救助,开展水上应急搜救演习

 

按管理层级权限管理沉船沉物打捞

 

管理和发布航道航行警(通)告

 

负责按管理层级权限对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及分析工作

 

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CCTVAISVHF和卫星定位系统运行管理

 

对船舶在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作业及其它影响内河水域环境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监督船舶、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

 

负责全县船舶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职责内船舶进出港管理工作

 

负责船旗国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负责港口安全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