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相关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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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相关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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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含军工电子)、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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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县电子信息通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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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电子信息通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电子信息通信、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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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实施国家和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高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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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协调软件和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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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电子信息通信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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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推进全县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推动软件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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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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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电子信息通信、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分析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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