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指导全县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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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指导全县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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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基础教育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基础教育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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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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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基础教育的教育理论和教学研究,提出改进基础教育的意见和建议,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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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订全县基础教育研究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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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和推荐我县基础教育科研课题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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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指导全县基础教育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研究、教改实验,总结、完善、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和实验成果,收集、整理、发布基础教育的最新情况、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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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编写相关教学参考资料和乡土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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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照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并指导与教育有关的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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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承办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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