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县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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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县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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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和开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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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办理小额贷款并对贷款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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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劳动密集型企业小额贷款、贴息资格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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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小额担保贷款的追回还贷工作,参与审核小额担保贷款呆帐、坏账的确认和核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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