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县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监督管理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本县所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用人单位是否参保、是否如实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机构证、工资表、人员花名册等资料。
参加工伤保险单位是否按政策缴费、是否欠费等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接受社会举报监督。
四、监督检查程序
1、通知单位申报资料
2、对申报情况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五、检查措施
1、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
2、对参保单位进行抽查
3、对参保单位实行工伤保险政策进行实地核查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违反工伤保险政策的单位告知,要求其整改。
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联合劳动监察进行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