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我县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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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我县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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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宣传、人社、财政、教育、科技、卫 计、文体广播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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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负责研究和指导加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等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等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清理规范和分类、机构编制调整、经费渠道核定、职责调整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根据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按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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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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