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县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有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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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县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有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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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制定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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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订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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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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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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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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