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扶植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专业艺术院团组织和业务建设;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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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扶植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专业艺术院团组织和业务建设;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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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抓好全县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文学
及电影艺术等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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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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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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