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根据《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4号)要求,为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
一、主要内容
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等情形进行细化,并归纳、分类;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或并用行政处罚种类的,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违法当事人主观过错、消除违法行为后果或影响等因素,确定适用该行政处罚种类的具体标准及单处、并处的行政处罚的标准;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有自由裁量幅度的,根据上述因素,细化具体的行政处罚幅度;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罚款的裁量阶次和幅度的,可以按照比例原则匡算出相对科学、合理的裁量阶次和罚款幅度,但均不得超过法定罚款限度。
二、标准规范
根据文化部、省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省文化厅于2010年制定了《湖南省文化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具体内容已在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网公布;2014年制定了《湖南省文化厅实施〈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具体内容已在湖南省文化厅网站公布,作为全省文化系统行政处罚裁量的标准规范。原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分别制定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规则、实施办法,作为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系统行政处罚裁量的标准规范。具体内容已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公布。市局根据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的下发的指导意见,制定了《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作为全市行政处罚裁量的标准规范。具体内容已在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公布。
三、有关措施
(一)省文化厅、省广电局对本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以及经济形势、社会情形等变化作相应调整和完善。
(二)县(市、区)文化行政执法机构根据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下发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具体标准,并组织实施。也可以直接使用上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同一行政处罚行为制定的裁量标准。
(三)各级文化行政执法机构在建立和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公开信息、说明理由等程序规定和执法投诉、案卷评查、教育培训、案例指导等配套制度。
注:1.适用于有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县直部门。
2.县直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已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