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和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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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和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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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组织指导分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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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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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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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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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医疗机构毒麻药品的监督管理及审批办证,协助县禁毒委员会抓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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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三无”精神病人的定点医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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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军转干部、伤残军人的有关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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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广告发布的初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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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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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调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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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各类突发事件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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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地方人民政府交办的招生、征兵体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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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的执业资格考试、注册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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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全县各项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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