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管
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类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经营和使用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各类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经营单位提供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品规的配送、使用等与交易有关完整真实的材料;配合使用单位做好网上采购和交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供应、配送药品、耗材;严格执行中标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价格。使用单位严格按照网上中标品规目录进行采购,不得网外采购非中标品规。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网络监测跟踪评价。
(二)现场督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网络监测跟踪评价:分析采用平台数据,对照实际配送使用量。
(二)现场监督检查。
(三)接受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电、来访、信访等多种方式反映、举报。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网络监测跟踪评价。
1.分析平台采购数据。
2.对照实际配送使用量数据和价格采集。
3.进行汇总分析。
(二)现场监督检查。
1.现场检查。
2.询问相关人员,翻阅相关资料。
(三)接受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电、来访、信访等多种方式反映、举报。
1.设置信访、投诉、举报途径。
2.组织开展检查核实。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警告,限期整改。
(二)对违规使用单位通报批评,追究相关领导及经办人的责任。
(三)公布违规配送单位和法人,停止或取消其在祁东县的配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