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政府工作部门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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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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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安全监管

县卫生局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调查,组织开展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治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八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医学处置措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第七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某四星级旅游饭店发生食物中毒,县卫生局接到报告电话后,立即组织县疾控中心派流调队及医疗机构派医护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救治工作。因调查处置及时,未出现危重病人和伤亡病例。

 

县旅游外侨民宗局

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星级饭店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件进行处理、调查;协助相关部门对星级饭店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县质监局

负责饭店中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检查

县安监局

对饭店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

县公安局

指导旅馆业治安管理;负责对饭店建设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对饭店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负责对外经营性酒店游泳池运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