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政府工作部门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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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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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实施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  

县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祁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祁编(201046号文件  

食品药品部门在对市场内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时,发现某经营户经营的蔬菜存在农药残留,食品药品部门对不合格蔬菜作出处理后,同时向农业部门通报此信息,建立追溯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县农业委员会  

负责食用农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县卫计委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会同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县质  

监局  

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县商  

 

负责制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县公  

安局  

负责组织指导食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县发改委  

负责将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教  

育局  

负责指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和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经信委  

负责食品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全县食品工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和物质组织工作。  

县环  

保局  

负责协调解决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影响食品安全的重大环境问题  

县商务和粮  

食局  

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指导粮食行业质量安全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