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乡镇的城乡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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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乡镇的城乡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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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拟订全县的城市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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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宣传、贯彻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指导和监督实施;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实施细则、规章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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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并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大型环卫设施的建设;负责城市雕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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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市政工程交工验收、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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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防洪排渍等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的建设、维护和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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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进行审批及道路挖掘后的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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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县市政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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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进行审批;对履带车、铁轮车和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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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县市政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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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定和实施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燃气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范;负责供气、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全县污水处理企业运营管理,参与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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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负责燃气设施新建、改动审批和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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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县市政工程公司
县燃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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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气企业的管理和营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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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县市政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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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城区所有排水户和排水设施的管理及其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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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县市政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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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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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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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咨询、清理和汇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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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或参与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和执法监察,指导和监督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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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行业工人合法权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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