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政府工作部门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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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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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施农用地管理

农牧局

负责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农业经营能力进行审核。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

国土局接到某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的设施农用地申请材料后,会同农牧、林业等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后,根据职责集中审核:农牧局对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内容、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承包土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以及对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经营能力进行审核;林业局负责对项目是否涉及林地以及是否符合使用林地条件进行审核;国土局负责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包括用地条件、用地规模、选址情况等)、耕作层保护措施、土地复耕措施等内容进行审查。县政府批准后由国土局下发书面通知国土所,由国土所对所属设施农用地项目使用条件进行批后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对使用期限届满仍需使用的须办理相关续办审批手续。

国土局

负责设施农用地的审查、报批,组织验收等工作;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帐管理等相关工作。

林业局

负责对项目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