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政府工作部门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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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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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监督管理

农牧局

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20号);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某公司是一家农药经营企业,经营杀菌剂、杀虫剂、杀鼠剂等农业、林业用农药、蚊香等卫生用农药。政府农资打假协调小组组织农牧、工商、安监、环保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生产假农药的违法行为,部分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市民随意购买、使用相关农药的情况。经执法人员集体会商,决定以质监局名义对经营假农药行为进行查处;以安监局的名义对经营农药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进行查处;以农牧局名义对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的行为进行查处;以环保局名义责令该企业经营的假劣农药、过期农药、废弃农药及其包装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以政府农资打假协调小组名义通告林业局、卫生局、商务局(粮食局)做好林业用农药、蚊香等卫生用农药、储粮用农药的安全、使用的指导。工商局依照规定将农药质量违法行为的有关情况记入该企业信用信息。

环保局

负责假冒农药、劣质农药、过期报废农药、禁用农药、废弃农药包装和其他含农药的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

林业局

负责对林业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

质监局

查处农药质量违法行为。

工商局

依照规定将农药质量违法行为的有关情况记入该企业信用信息。

安监局

负责办理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商务局

(粮食局)

加强对储粮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

卫生局

加强对卫生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