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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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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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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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负责对全县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等骨灰安放设施建设的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止和处理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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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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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某日,巡查时发现,某村在其原公益性墓地旁砍伐树木并开挖山体,有扩建公墓的嫌疑。民政局立即会同该乡镇工作人员前去了解情况,但该村负责人否认。据初步查明,此行为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民政局人员解释政策后,希望其能立即停止施工,恢复原样,但毫无效果。随即与林业部门进行了沟通,由林业部门对其未经审批擅自砍伐树木、改变林地性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责令其补种树木,恢复原样。
案例二:某日,接群众举报,A镇B村有一村民在山上新修一空穴,面积很大,要求查处。第二天,民政局工作人员与乡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发现情况属实,该空穴为双穴,占地面积20平方米左右,未安葬,工作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据初步调查,该地为耕地,且为基本农田。民政局按照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将此案件移交国土部门,按照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进行了拆除。
案例三:某日,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某家丧葬用品店陈列着纸扎的房子、手机等迷信用品,立即将此情况告知工商局,由工商局对该店经营(销售)丧葬迷信用品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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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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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对申请建设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所需占用林地,予以审核审批,如有立木蓄积的,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对占用林地建设、扩大墓穴占地面积或乱葬乱理的,进行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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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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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对公墓等殡葬配套设施用地进行审批,并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占用耕地建坟,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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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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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营(销售)丧葬迷信用品,火葬区内经营(销售)土葬用品或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销售)丧葬用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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