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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公安局执法不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来源:祁东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7-20 09:16

祁东县公安局

执法不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针对当前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不如实立案、不及时立案、不及时调查取证、有线索不查、就案办案等突出问题,根据市局安排部署,县局决定自20186月下旬至9月下旬,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执法不作为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容易发生受案、立案不实的重点环节,严格规范民警接处警、受案、立案的法定程序,坚决杜绝不按规定如实受案、立案的行为;坚决整治执法不作为。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作为问题,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改进民警执法方式,促进公正廉洁规范执法,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执法不作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肖乔峰负总责,政委李云龙任组长,副局长涂青峰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法制大队,由法制大队大队长严上元任办公室主任,教导员李少宏任副主任,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局法制大队内勤彭巧玲为县局执法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联络员。

三、整治内容

(一)不如实立案,不及时立案;

(二)证据意识不强,不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不深入细致取证,不积极采取措施抓捕嫌疑人,消极作为等;

(三)就案办案,对呈现的线索不查证,不作为、消极作为;

(四)对明显不符合调解条件的涉黑恶类等案件进行调解,或者未查明案件事实,就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五)201711日至现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中不积极开展实质性侦查,保而不侦、保而不审,不及时解除强制措施,不及时移送审查起诉等问题。

四、整治重点案件

(一)涉黑恶类案件;

(二)盗抢骗类案件;

(三)故意伤害及投诉案件。

五、工作安排

(一)全面清理,澄清底数(6月下旬至710日)。各办案单位要对照本方案专项整治内容要求,将201811日以来受理的群众报警、受立案情况、办理的各类案件以及201711日以来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未诉的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发现有不作为问题的,填写《执法不作为专项整治问题案件登记表》,于710日前报县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711日至825日)。各办案单位对自查清理出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和整改时间表,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限期整改。各单位对不作为案件的整改情况,要逐案登记《执法不作为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并在825日前报县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督促(826日至910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826日开始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存在执法不作为问题清查、整改是否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或在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发生因不作为造成较大影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执法过错责任。

(四)整章建制(9月中下旬)。各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措施予以规范,坚决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祁东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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