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祁东县中医医院骨伤科楼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6264672
联系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办沿江东路18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祁东县中医医院骨伤科楼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祁东县开发区兰芝塘社区 |
建设单位 |
祁东县中医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4800.42万元。新建一栋骨伤科综合大楼,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30m2,总建筑面积约为:12134.80m2,其中地上9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9200.60m2,地下室面积为:2934.20m2,新增床位数:270个,新增停车位约:121个。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绿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施工期环境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避免施工扬尘、污水、噪声等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 营运期环境影响: (1) 废水:项目建成后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区雨水经祁东县中医医院雨水口、雨水管,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综合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全部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经城市污水管网汇入县渔坡污水处理厂。若项目建成后,污水管网仍未连通,则医院废水需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后排入医院南侧的八弓丘小溪。 (2) 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臭气。食堂废气依托新建食堂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医疗废水污水处理系统密闭加盖,格栅间栅渣做到定时清运。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煎药药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医疗废物。对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管理。生活垃圾和煎药药渣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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