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我所起草了《祁东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多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好总书记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好养护、管理的短板问题,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9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我所高度重视《实施方案》起草工作,2021年8月形成初稿,经过数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衔接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于2022年8月形成了现在的《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政策举措、保障措施3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 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推动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工作目标。明职责、抓重点、强弱项,构建责任体系、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明确2022年、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二) 政策举措
1.完善管养体制。明确相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居民)委员会有关职责,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明确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强化资金保障。一是落实养护工程资金。要求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与切块到市县部分之和)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优先用于农村公路路面大中修。二是落实日常养护资金。要求落实公共财政资金(不含"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市、县三级投入总额不得低于"1053"标准(即: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按照省级20%、市级不低于20%、县级60%的分摊比例列入三级公共财政预算,并建立相关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拓宽投融资渠道。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四是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财政、交通及公路部门要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定期审计。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综合考虑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从完善监督考核激励机制、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强化路域环境治理、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加快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七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三) 保障措施
从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督导激励、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要求,为改革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四、下一步工作
《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议通过发布后,按要求抄送纪委监委、县人武部、县委各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做好宣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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