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一)承担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乡镇的城乡建设工作。
(二)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市级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三)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负责勘察设计及其咨询单位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等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管理;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监督市场准入,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行业施工、安装、装修装饰(不含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监理、咨询、建筑构配件、招标代理、检验检测、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等企业及其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管理、施工合同备案、申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和管理。
(五)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验收;负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七)参与县级城建资金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查和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工程建设各项规费的征收;负责建设行业劳保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指导、监督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管各行业综合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八)承担指导村镇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小城镇的建设和管理考核;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并负责其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审核世界(国家)自然文化遗产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景观旅游名镇(村)和古民居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负责对各乡镇建设的目标考核。负责组织、指导县城区域内各类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工程“绿线”审批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全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县城鼎山风景区保护监督工作;参与城镇义务植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拔款单位,内设人防建设服务中心、物业基金管理维修中心、白蚁防治所、墙材服务中心、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共有下属单位5个: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服务站、市政开发公司、住房保障中心、城建档案馆、燃气服务中心。
(二)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和内设股室,没有其它二级预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1780888.05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999527.08元,上升27.86%。主要是机构职能调整,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1780888.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780888.05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1780888.05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4523.92元,占13.13%;项目支出79726364.13元,占86.87%;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780888.05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999527.08元,上升27.86%。主要是机构职能调整,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332373.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13%。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170201.18元,下降27.64%。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332373.9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9739390.46元,占23.01%;国防支出(类)支出22480.96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618520元,占3.8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72008.48元,占0.64%;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7500000元,占17.7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2777850元,占53.8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02124.02元,占0.9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57000元,支出决算为4233237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3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083,400.00元,支出决算为9695556.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8%。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追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3067.2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追加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767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追加预算。
4、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2480.96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追加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08700元,支出决算为120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3400元,支出决算为36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7%。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1220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追加预算。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3608.48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追加预算。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29600元,支出决算为25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4%。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追加预算。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500000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追加预算。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0012650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追加预算。。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765200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追加预算。。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01900元,支出决算为402124.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6%。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54523.92元,其中:人员经费10085211.76元,占基本支出的 83.66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69312.16元,占基本支出的 16.34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9056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0 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元,支出决算为 29056 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比预算增加的原因是因公务检查的增加,年中追加了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609元,减少2.05%,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0 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056元,占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9056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80 个、来宾 730 人次,主要是上级调研、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元,截止2019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祁东县住建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49448514.13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49448514.13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448514.13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配合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19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1780888.05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评价结果为“优”。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969,312.16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了447,345.16元,增加29.39%,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2 万元,用于召开系统党员大会、表彰大会等会议,人数 320 人,内容为党员表彰、系统人员工作会议等;开支培训费 0.5 万元,用于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人数 80 人,内容为住建专业技术培训。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房屋面积1000平方米,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