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1)、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2)、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规章、政策和劳动仲裁中长期规划;(3)、具体处理本级管辖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根据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5)、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并对本级管辖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6)、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7)、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3个内设机构(副股级):
(一)办公室
负责监督落实;负责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督办工作;负责本单位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接待联络工作;负责上传下达综合信息、行政公章管理工作;负责后勤、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立案庭
负责接待前来立案的人员;负责仲裁程序方面的问题解答;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初审;负责制作《立案审批表》并交院领导审批;负责将案件登记、编号;负责将案卷移交给仲裁庭;负责案件的统计;负责本院(含仲裁委员会)的印鉴管理;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仲裁庭
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裁决或调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级。
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收入预算63.83万元,属于一般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63.83万元;支出预算63.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收入预算数6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83万元,占全年收入的100%。收入较2020年70.01万元减少了6.18万元,减少8.83%,减少的原因是预算人员减少导致经费减少。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无其他收入,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余。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支出预算数为63.83万元,全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3.83万元,占全年支出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3万元较2020年42.61减少了23.78万元,减少55.81%;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较2020年7.4万元减少了2.4万元,减少32.43%;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较2020年20万元增加了2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增加了法律援助补帖专项经费。
四、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情况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为63.8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83万元,收入较2020年70.01万元减少了6.18万元,减少8.83%,减少的原因是预算人员减少导致经费减少。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63.8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3.83万元。具体如下: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收入61.57万元, 占全年96.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类)收入0.81万元,占全年1.27%;住房保障(类)收入1.45万元,占全年2.27%。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8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83万元,减少收入较2020年70.01万元减少了6.18万元,减少8.83%,减少的原因是预算人员减少导致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收入61.57万元, 占全年96.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收入0.81万元,占全年1.27%;住房保障(类)收入1.45万元,占全年2.2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8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1年年初预算为59.64万元,比2020年预算58.76万元增加了0.88万元,增加1.50%。2021年预算数大于2020年预算的原因是增加法律援助补贴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1年初预算为1.93万元,2020年预算为4.59万元,减少了2.66万元,减少57.9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经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1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0年预算为0.93万元,减少了0.93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所有人员的职业年金全部由财政代扣。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1年初预算为0.81万元,2020年预算为2.29万元,减少了1.48万元,减少64.63%。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经费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1年初预算为1.45万元,2020年预算为3.44万元,减少了1.99万元,减少57.8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3万元,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37.33%,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基本支出具体安排如下:
(1)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18.83万元,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29.50%,具体包括:基本工资7.21万元、地方津贴补贴4.26万元、工伤保险0.07万元、绩效奖2.5万元、第十三个月工资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3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81万元,住房公积金1.45万元。
(2)2021年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2020年“三公”经费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例行节约要求, 严格按照党中央、祁东县委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具体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开支,与2020年持平。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与2020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开支为0万元,与2020年0万元持平。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例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为0。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为40万元,本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年度项目绩效管理目标: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购建和谐劳动关系。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83万元,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万元,比2020年预算7.4万元减少2.4万元,减少了32.43 %。原因人员减少,办公经费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0万元持平。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例行节约要求, 严格按照党中央、祁东县委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3、2021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0万元。
4、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2021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金额为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车辆、未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整体支出63.8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办案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补助发放、办理案件等方面,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法律援助补贴20万元,用于2020年和2021年法律援助补贴发放等方面,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评审结果为“优”,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已按要求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格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公开表格附后)
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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