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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0-14 11:26

第一部分 祁东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基本概况

祁东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4月依法成立的祁东县人民政府部门工作组成局,其职能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医疗救助(以下统称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全县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和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拟订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 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实施目录准入和支付标准监管,配合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拟订由县级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设施的价格谈判、确定及管理工作,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和医疗机构价格类别等级评定工作;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 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 化建设。指导和监督经办机构开展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参与和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九)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 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加强与县卫健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 的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县医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  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信息综合、政务公开、新闻 宣传、对外交流、后勤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及议案办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股。统筹规划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各项工作,负责建立医疗保障各项资金预决算管理机制;负责全县医保资金情况汇总及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协议医药机构服务考核评价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及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法律服务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政策和待遇办法,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异地医保关系转接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承担全县健康扶贫工作中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

(四)医疗价格服务管理股。执行全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适应国家、省、市动态调整机制的制度;负责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编制由县级负责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文件,公布集中采购结果;监督、指导县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医疗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制度;配合做好实施医药价格改革的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级协议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监督全县协议医药机构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工作。

(五)基金监督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和管理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和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 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及中心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考核以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3、人员及编制情况:祁东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职数6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目前祁东县医疗保障局现有工作人员23人,局机关11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心招考录用1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祁东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953.7685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2.56万元,减少14%,主要是因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41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953.768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3.76851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953.768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2.468514万元,占94.54%;项目支出161.3万元,占5.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53.7685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2.56万元,减少14%,主要是因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4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92.4685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2.56万元,减少14%,主要是因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41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92.4685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5.938104万元,占10.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934156万元,占4%;卫生健康(类)支出2360.440042万元,占79.92%;住房保障(类)支出16.156212万元,占0.54%;其他(类)支出161.3万元,占5.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92.4685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92.468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5(款)18(项)。

年初预算为2792.468514万元,支出决算为2792.468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5(款)18(项)。

年初预算为2792.468514万元,支出决算为2792.468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2.4685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31.6120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160.8464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853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2853万元,增长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的检查。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853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2853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85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精确到个位数),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5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个、来宾121人次(精确到个位数)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性基金(类)卫生健康(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项)。

年初预算为161.3万元,支出决算为1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85645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3.64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10名职工,调入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工作。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会议,人数0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落实市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全面履职尽责,守正创新,真抓实干,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局2013年预算控制率90%,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无增加。预算执行方面: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管理方面:切实有效地执行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资产内部管理制度,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资金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项目资金坚持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履职效能方面: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建设清廉机关,二是全面真抓实干,纵深推进重点改革,三是贴近服务民生,创新拓展经办服务,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账务处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需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

2、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时的前瞻性不够,预算编制的质量不高,实际资金支出过程中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与预算支出经济科目数有时存在偏差,预算编制精准化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资产管理制度有待完善,需建立系统的资产管理流程,依规依程序采购,报销,领用,移交,报废,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发挥国有资产应有的效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1、祁东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 祁东县医疗保障局机关2023年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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