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祁东县殡葬改革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祁东县殡葬改革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监督检查辖区内殡改执行情况,引导群众依法约束殡葬行为,倡导健康、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
(二)积极推进殡葬改革,逐步扩大火化对象和范围,不断提高火化率。
(三)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办理丧葬费、抚恤金手续的审查程序,有效杜绝以虚假火化证领取丧葬费、抚恤金、遗补等丧葬补助。
(四)负责对辖区内火化殡仪馆、公墓山、骨灰存放处等殡仪服务的管理、监督、检查。
(二)积极推进殡葬改革,逐步扩大火化对象和范围,不断提高火化率。
(三)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办理丧葬费、抚恤金手续的审查程序,有效杜绝以虚假火化证领取丧葬费、抚恤金、遗补等丧葬补助。
(四)负责对辖区内火化殡仪馆、公墓山、骨灰存放处等殡仪服务的管理、监督、检查。
(五)负责对公墓的建设、经营进行检查和监督,制止、清理和查处超面积建墓、传销或变相传销墓穴、预售墓穴等非法经营活动。
(六)组织、协调并配合相关和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违规丧葬行为的整治和取缔工作。
(七)负责对殡仪服务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和治理;督促有关依法做好本区域、本的殡葬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监督辖区内的殡葬活动,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事件,定期通报殡葬改革情况;以及承办县委、县政府、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祁东县殡葬改革执法大队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殡葬改革执法中队、殡仪服务监管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祁东县殡葬改革执法大队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祁东县殡葬改革执法大队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45.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71万元,增长32.25%,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及工作任务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4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77万元,占9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340.77万元,占98.7%;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50万元,占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4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22万元,占80.58%;项目支出67.05万元,占19.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0.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97万元,增长32.51%,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及工作任务增加导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0.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97万元,增长32.51%,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及工作任务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0.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3.63万元,占89.10%;卫生健康(类)支出13.05万元,占3.8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47万元,占5.13%;交通运输(类)支出6.62万元,占1.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5.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系人员异动和工作安排,增加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0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29万元,支出决算为2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类)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9.25万元,支出决算为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66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由于工作需要,增加开支。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3.05万元,支出决算为1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类)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工作任务临时安排,增加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7.47万元,支出决算为1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4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1.0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殡改调查工作需要,增加购置执法车辆1台,从而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1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92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9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殡改调查工作需要,增加购置执法车辆1台,从而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1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92万元,占9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20人次,主要是工作调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本单位是事业单位。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XX人;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支出数为0,无法计算占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45.27万元,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配合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3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县财政规定的自评标准,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45.27万元,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配合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3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县财政规定的自评标准,评价结果为"优"。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45.27万元,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配合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3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死亡抚恤: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殡葬:指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