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省级文明创建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明珠绩效评字[2022]第062号
审计机构:衡阳明珠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明珠绩效评字[2022]第062号
祁东县省级文明创建资金
祁东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中共祁东县委办公室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18〕34号、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祁办〔2021〕27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度本级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字〔2022〕96号)等文件精神,受县财政局委托,衡阳明珠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省级文明创建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我们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工作要求完成了听取汇报、查看账务、查看现场、社会调查、搜集相关依据等必要的评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解决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有关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和《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方案》安排,由祁东县宣传部、祁东县县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下属单位祁东县路灯管理所、祁东县园林绿化所、祁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等单位共同实施省级文明创建项目。资金请示报告预算资金为5,000万元,其中县委宣传部343万元,执法局(含下属单位)4547万元,城管委110万元。2021年1月1日-2022年5月31日县财政局共下达省级文明创建项目资金3,929.69万元(其中执法局(含三个下级单位)3,666.69万元,县宣传部20万元,城管委243万元)。其中2021年下达2,750.87万元、2022年下达1,178.82万元,其中执法局(含下级单位)项目资金安排如下:
(1)执法局886.4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停车场建设、户外广告(墙体)专项整治、向不文明行为说“不”整治、“牛皮癣”清洗整治、文体公园设施维护及“两禁”活动等项目。
(2)路灯所430.73万元,主要用于优化星洪大道等4条路的路灯亮化工程、劳动巷等5条路随路改造工程和桥涵亮化工程等项目。
(3)园林所1,367.11万元,主要用于人民广场西和永昌大道绿化补植、县城行道树与绿化带补植、鼎山风景区自行车赛道西线景观工程、鼎山公园营房段至基督教堂段排水系统整治项目、鼎山公园补种补植及县城行道树修枝等项目。
(4)环卫所982.45万元,主要用于新建房式垃圾中转站公厕5座、环卫设备采购、电瓶巡查车、环卫设施清洗及场地建设、新区垃圾分类和提质改造地斗改建为地坑式压缩式中转站6座等项目。
1、专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2021年1月1日-2022年5月31日祁东县财政局共拨付省级文明创建资金3,929.69万元,其中执法局886.40万元、路灯所430.73万元、园林所1,367.11万元、环卫所982.45万元,县宣传部20万元、县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43万元。祁东县实际已到位资金3,929.69万元,其中执法局(含下属三个单位)已到位资金3,666.69万元,到位率100.00%。执法局(含下属三个单位)项目支出总额为2,955.77万元,其中文明城市方案中项目支出2,510.59万元,项目结余1,156.10万元,执行率68.47%。各项目单位项目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见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财政拨付项目资金数 | 项目资金支出数 | 文明城市方案中项目支出数 | 资金结余数 | 文明城市方案中项目资金结余数 |
执法局 | 886.40 | 630.46 | 630.46 | 255.94 | 255.94 |
路灯所 | 430.73 | 413.39 | 398.89 | 17.34 | 31.84 |
园林所 | 1,367.12 | 1,077.61 | 1,006.77 | 289.51 | 360.35 |
环卫所 | 982.45 | 834.31 | 474.47 | 148.14 | 507.98 |
小计 | 3,666.69 | 2,955.77 | 2,510.59 | 710.92 | 1,156.10 |
城管委 | 243.00 | ||||
宣传部 | 20.00 | ||||
合计 | 3,929.69 |
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2021年1月1日-2022年5月31日省级文明创建项目结余项目资金1,156.10万元,主要用于园林所2021年绿化养护费支出、环卫所公厕提质改造项目和还2018年购环卫设备欠款、执法局建党一百周年和2021年中元节整治等项目。
2、专项资金组织管理
(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方面,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内部控制手册》,手册对各项制度进行了规定。
(2)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各项目实施单位向执法局提交相关资料,执法局通过指标划拨由财政局向项目实施单位拨付资金,再由项目实施单位设置专账科目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项目实施后,根据合同约定,由项目施工方提出资金申请,经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将资金直接拨付至施工方账户。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组织下,成立了由曾定健任组长,肖少义任常务副组长,邓兴华等五人任副组长的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其下属单位负责全县县城以“净化、美化、亮化、绿化”为目标的争创省级文明卫生城市工作。
(2)分工合作,责任到人。根据“净化、美化、亮化、绿化”四化目标,确定执法局主要负责美化工作,包括美化、规划、城市整顿、公益宣传、停车场建设工作;园林所负责县城绿化工作,主要包括人民广场西和永昌大道绿化补植、县城宜绿空地绿化、鼎山公园补种植、县城行道绿化补种植、县城行道树枝修理及鼎山风景区自行车赛道西线景观工程等项目;环卫所负责净化工作,主要包括新建房式垃圾中转站公厕5座、环卫设备采购、电瓶巡查车、环卫设施清洗及场地建设、新区垃圾分类和提质改造地斗改建为地坑式压缩式中转站6座等项目;路灯所负责亮化工作,主要包括优化星洪大道等4条路的路灯亮化工程、劳动巷等5条路随路改造工程和桥涵亮化工程等项目。
(3)确定施工单位,组织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前,对达到招投标要求的项目组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建设完成后,经项目业主申请,项目主管单位牵头,组织县级相关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超过规定限额的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批,县审计局跟踪审计。
(三)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解决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有关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和《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方案》安排,积极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让城市变得更加美好、更有品味、更具和谐的宜居宜业城市,县执法局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为抓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城市“净化、美化、绿化、亮化”为绩效目标,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促进市县共建同创,实现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提高市政设施品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考察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和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综合评价资金的总体情况。通过绩效评价,总结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不断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关于对2021年度县本级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字〔2022〕96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于2022年8月份委托衡阳明珠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2022年9月-10月,衡阳明珠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察看项目实施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了依据。通过上述工作结合省级文明创建专项资金的具体情况,我们分别制定了各单位《省级文明创建资金绩效指标评分表》。评价指标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反映。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根据我们制定的《省级文明创建资金绩效指标评分表》我们主要从以下四个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投入:本指标主要从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两方面进行考核。项目立项主要从项目立项的规范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三方面进行考核;资金落实主要从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两方面进行考核。该指标整体上以定性评价指标为准,结合自评中可量化的指标以支持定性评价指标的产生。
(二)项目过程:本指标主要从项目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两大方面进行考核。业务管理主要从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和项目质量可控性三方面进行考核;财务管理主要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和财务监控有效性三方面进行考核。通过上述指标考核项目单位对于获得的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评价指标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三)项目产出:本指标主要从项目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质量和成本指标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产出数量根据项目立项申报项目数量和实际完成数量进行考核;产出时效从完成及时率方面进行考核;产出质量从验收合格率方面进行考核;成本指标从成本节约方面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是否超预算。通过上述指标考核项目单位对于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质量和成本控制情况。评价指标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以定量指标为主。
(四)项目效果:本指标以项目为评价对象,主要考察项目的实现与效果情况。评价指标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项目效果指标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目标。
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通过加强对项目的监督、验收管理,强化项目实施单位业务、财务管理,基本上保证了省级文明创建项目涉及的各个子项目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项目管理不太到位、资金使用欠规范、绩效管理较薄弱、自评意识较淡薄等问题。根据省级文明创建资金项目中各单位项目的综合绩效评价得分,得出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省级文明创建资金绩效综合得分为80.01分,评价等级为“良”。(单个单位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详见附件1-4)。
序 号 | 绩效评 价单位 | 评价 资金 | 单个单 位评分 | 单个单位评价等级 | 资金 权重 | 加权 评分 |
1 | 执法局 | 886.40 | 80.5 | 良 | 0.24 | 19.46 |
2 | 路灯所 | 430.73 | 84.3 | 良 | 0.12 | 9.90 |
3 | 园林所 | 1,367.12 | 80.5 | 良 | 0.37 | 30.01 |
4 | 环卫所 | 982.45 | 77 | 中 | 0.27 | 20.63 |
合计 | 3,666.69 | 1.00 | 80.01 |
以上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1)执法局完成了莲花路青山路口至永昌路段的安装护栏及标线工程行人道摩托车车位标线及路桩、城市美化、城市整顿、公益宣传、停车场建设工作等项目工作。
(2)路灯所完成星洪大道太阳能改造工程176套,完成了青山路路灯35套、东塔桥街路灯3套、育英路路灯7套、新丰路路灯18套、鼎山路和沿江路更换灯头285套的安装任务,完成星安路和黄兴路太阳能锂电池更换工程240套,完成322国道(一洲大桥至天洞源)300瓦模组灯头更换工程379套。
(3)园林所完成了人民广场西和永昌大道绿化补植、县城宜绿空地绿化、鼎山公园补种植、县城行道绿化补种植、县城行道树枝修理及鼎山风景区自行车赛道西线景观工程等项目。
(4)环卫所完成了新建房式垃圾中转站公厕3座、环卫设施清洗及场地建设和提质改造地斗改建为地坑式压缩式中转站老汽车站1座等建设项目,完成新区垃圾分类设备垃圾桶250个、环卫设备扫路王1台、洒水车1台、中转站对接车2台和电瓶车11台等设备采购任务。
2、项目完成质量及进度
(1)执法局实施的莲花路青山路口至永昌路段的安装护栏及标线工程行人道摩托车车位标线及路桩、城市美化、城市整顿、公益宣传、停车场建设工作等项目工作,相关项目已投入使用。经现场勘察,迎宾路大桥停车场和曙光路大桥停车场虽已投入使用,但未到达设计要求,不符合停车场条件,一洲宾馆北侧停车场因场地等原因反复施工导致工程造价已超合同,但至今仍未交付使用。除停车项目外其他项目已办理验收手续。
(2)路灯所实施的优化星洪大道等4条路的路灯亮化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并验收合格;计划实施的劳动巷等5条路随路改造工程,实际施工中改变了预算方案,劳动巷不在其中,实际施工项目为青山路、鼎山路、沿江路、东塔街、育英路、新丰路6条路,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实施的桥涵亮化工程,其所附支出与桥涵亮化无关。
(3)园林所实施的人民广场西和永昌大道绿化补植、县城宜绿空地绿化、鼎山公园补种植、县城行道绿化补种植、县城行道树枝修理及鼎山风景区自行车赛道西线景观工程等项目工程均已完工投入使用,所有项目均已验收合格。
(4)环卫所实施的新建房式垃圾中转站公厕5座、环卫设备采购、电瓶巡查车、环卫设施清洗及场地建设、新区垃圾分类和提质改造地斗改建为地坑式压缩式中转站6座等项目均已完工投入使用,其中新建房式垃圾中转站及公厕项目中一洲宾馆北侧项目因场地等原因至主体状态停工,未办理验收手续,永吉中转站项目未实施,提质改造项目中老汽车站工程无验收资料,其他提质改造项目未实施。其他项目均验收合格。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经济效益分析
(1)执法局通过实施停车场建设和街道护栏及标线工程等项目,解决了道路使用者停车难的问题和乱停乱放的问题,减少了交通事故发生,有效提高了生产及生活效率,促进了县城经济的迅速发展。项目的建成,使县城基础设施条件彻底改善,县城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为企业投资兴业搭建了良好平台,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2)路灯所通过实施亮化工程,在保障路灯亮灯率的情况下,合理调节路灯亮熄灯时间等措施,最大程度上节约了路灯电费,在不影响车辆安全、人员出行安全的前提下,路灯所对一些偏远地段、人烟稀少的地段实行提前开启半夜灯模式,节约电费效果明显。本次项目中采购了太阳能设备,大大的降低了能耗,节约了成本。
(3)园林所通过实施绿化工程,提高了鼎山公园、人民广场园林绿化产品、门票、服务的直接经济收入,开展城市绿化建设,为社会创造了大量劳动岗位,为祁东县提供了很多的就业条件,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4)环卫所通过实施净化工程,有效解决了县城垃圾运输问题,节约了垃圾运输成本;解决了市民出行问题,方便了市民生活,减少二次污染,节约了环卫清扫成本。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1)执法局美化、公益宣传、专项整治及停车场建设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是祁东县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城市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本项目有效改善了周边地区道路使用者出行条件和投资环境,改善了城市脏、乱、差的环境,提升了城市舒适度。
(2)路灯所通过实施亮化工程,保障了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美化、亮化了城市,方便了市民夜间出行及夜间道路安全。
(3)园林所通过实施绿化工程和鼎山公园西线自行车赛道工程,改善了城市的生态环境园林和市民休闲场所,通过艺术效果美化了城市的生活环境,丰富街景,成为美丽的风景线,利用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提升了市容市貌和市民的幸福感。
(4)环卫所通过实施净化工程,改善了县城垃圾清运体系和提升了垃圾清运能力,新增公厕方便了周围群众的出行,提升了县城文明程度,提升了市民群众幸福度。
3、项目实施生态效益分析
(1)执法局美化、公益宣传、专项整治及停车场建设工程等项目的实施,通过专项整治清除了县城乱张乱贴、乱停乱放的现象,通过公益宣传,提升城市居民创文创卫和城市是我家的意识,通过美化使县城变得更漂亮,尤其是“两禁”活动减少了城市的燥音和空气污染,受到广大市民好评,减少了碳排放和社会资源浪费。同时,使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2)路灯所通过实施亮化工程,祁东县城区功能照明整体光色较好,营造出舒适的光环境。
(3)园林所通过实施绿化工程,可以有效地防风防尘、降低噪音、净化空气,为市民提供了遮阳场所,可以削减城市自身排放的污染,减少甚至避免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还可以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美化环境,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实施鼎山公园西线自行车赛道工程,由于西线工程无车辆行驶,为市民休闲散步提供了场所,同时该线的建成为城市的后花园的绿化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解决了后花园防旱防火的后顾之忧。
(4)环卫所通过实施净化工程,解决了周围居民上厕问题,提升了垃圾清运能力,基本消除了垃圾异味,避免了生活垃圾二次污染,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2日,省级文明创建资金项目分项目实施单位通过问卷星网上满意度调查问卷进行调查,调查问卷显示群众对项目实施单位省级文明创建资金项目整体满意度均在90.00%以上。
五、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一)项目管理不太到位
1、项目无方案和预算。各项目实施单位对各自承担的项目无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详细预算,导致项目实施内容不具体,预算不到位,绩效评价无法对项目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详细评分。
2、资产管理不到位。项目支出全部记入费用支出科目,对于形成的资产未按照受益对象或服务对象进行资产管理。根据《政府会计准则》规定,项目单位应将资产受益对象或服务对象为社会公众的资产应记入“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科目,环卫所应将环卫设施清洗及场地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按受益对象或服务对象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所有资产按制度规定计提折旧。
3、采购程序欠规范,如执法局立交桥下停车场建设项目合同金额分别为迎宾路桥下停车场合同金额为89.18万元、曙光路桥下停车场合同金额为89.12万元,合同为同一项目同一天签订合同,但无相关政府采购审批程序;一洲宾馆北侧生态停车场合同金额为89.30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永昌大道与铁路交叉处隧道、涵洞公共设施美化项目,该项目同时与衡阳市恒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签定了三个合同;向不文明行为说“不”专项整治项目,该项目分三个合同签订,上述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4、部分项目未按设计方案执行。如执法局停车场项目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未达到预期效果。现场察看我们发现迎宾路桥下停车场和曙光路桥下停车场建设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只对场地进行了硬化及对水沟进行了修筑。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已办理财评手续和付款手续且一次付清未扣质保金;环卫所环卫设施清洗及场地建设项目,项目中的修理场建设项目基本上不具备修理功能,新建房式垃圾中转站公厕5座项目的一洲宾馆北侧垃圾站及公厕项目只完成了主体工程后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园林所鼎山风景区自行车赛道西线景观工程现场勘察存在以下缺陷:①水沟与沥青路面之间未进行硬化;②未安装路灯;③沿路两边坟头未迁移;④路两旁存在没有绿化的地方。
5、部分子项目变更和预算金额变更无审批流程。如新增法治政府示范工作项目10万元和生态停车场建设300万元,调减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12万元,调减拆违设备(购无人机一台)预算金额21万元,调增县城行道树与绿化带补植预算金额30万元。上述调整事项无相应审批程序。
6、未按文明城市方案资金预算拨付项目资金。新增拨款项目1,031.77万元,其中执法局建党一百周年营造气氛70.77万元和2021年中元节整治10万元,园林绿化所县城绿化养护费300万元,环卫所偿还2018年购设备款和公厕提质改造资金等509万元,宣传部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经费20万元,城管委相关经费123万元。上述项目为省级文明创建资金项目之外的项目内容。
7、文明城市方案项目内容与实际施工项目内容不太一致。如路灯所在文明城市方案中其中的项目内容为劳动巷等5条路随路改造工程项目,但实际施工为青山路、鼎山路、沿江路、东塔街、育英路、新丰路6条,并无劳动巷这条路。
8、部分合同签订欠规范。如园林所与鼎兴园林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时无合同单价和合同总额。
(二)资金使用欠规范
1、部分支出不规范。执法局存在部分项目支出应由下属单位列支却在本单位列支,导致受票单位、合同单位与费用报销单位不一致;“两禁”活动经费部分票据仅为收款收据无税务发票的情况;环卫所存在发票单位、合同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如2021年3月财记68号凭证付环卫所市县同创垃圾站工程费2.20万元,收款人和开票人为刘三连,合同签订单位为湖南天诚联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部分项目超预算。如文体公园设施维护预算金额为40.00万元,实际支出为45.80万元,超预算5.80万元;购无人机预算金额为15.00万元,实际支出16.77万元,超预算1.77万元;户外广告(墙体)专项整治项目预算金额为50.00万元,实际支出58.47万元, 超预算8.47万元。
3、账务处理欠规范。项目实施单位对执法局代付资金未进行账务处理,执法局代付园林所项目资金548.80万元,代付路灯所项目资金177.28万元,代付环卫所项目资金18.86万元,所有代付资金全部在执法局作项目支出,各项目单位未对项目收入和支出进行账务处理,导致合同、发票财评等相关资料不一致。
(三)绩效管理比较薄弱
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各项目实施单位普遍存在无绩效目标表,只有创建文明卫生城城市方案中工作内容部对目标有概括性的表述,未设定细化的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预期效益等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
(四)自评意识比较淡薄
项目单位四个,执法局和路灯所提供了自评报告,对项目进行了自评,但执法局自评表分数值不对且未对外公示,路灯所自评报告只简单的对项目进行了描述,未设定绩效目标指标和分值,未对项目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评价且未进对外公示。园林所、环卫所未提交自评报告。
六、相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过程管理
1、加强项目方案和预算管理,项目不得随意调整。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和预算进行,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和变更预算,不得将项目资金用于方案和预算之外的项目。经上级批准的方案和预算,项目单位应按项目管理制度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详细的项目预算,按项目管理制度规定流程进行审批,项目实施单位各部门按项目管理制度分工合作,确保项目完成即定目标。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随意调整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确需调整变更增加工程造价或增减工程内容的,由执法局负责牵头组织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参建各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会审,按程序上报县政府批准、县财政备案。
2、加强项目资产管理。
对于项目支出形成的资产,按照受益人不同分别记入固定资产科目和公共基础配套科目,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3、规范招投标管理流程和采购流程。
采购单位应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祁东县财政资金管理法(试行)》的通知(祁办发〔2019〕5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衡阳市202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按政府采购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达到公开招标金额要求的采购项目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达到限额标准未达到公开招标的项目应集中采购或由第三方代理采购,未达到限额标准的由采购单位通过电子平台自行采购,并按要求备案,所有采购资料应及时存档备查。
4、合理签订合同,规范合同单价和合同金额。
合同单价和合同金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条款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我们在签订合同对合同单价或合同总价要有明确约定,否则有可能因合同要素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要求签订合同。
5、执行项目预算控制。
坚持项目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将项目成本控制在财评预算金额标准内。项目成本确需超过财评预算金额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保存好现场签证资料。
6、严格按计划实施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县委、县政府的年度计划实施项目,未及时实施的项目应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说明项目未实施原因。对超范围实施的项目,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时保管上级审批资料。
(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拨款项目资金时,应加强报账附件相关性、完整性、准确性审核和合同条款审核,严控财务风险。对票据不合法、资料不相关、不完整、不准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坚决不予报账。加强财务核算管理,专项资金专项核算。按单个项目进行结算,统计各个项目付款进度情况。对于超范围和超预算支出不得随意列支,防止项目资金挪作他用。
(三)合理设定绩效目标
项目单位应增强项目绩效管理意识,在方案制定和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对项目目标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绩效目标设立应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如:道路改造数量、里程等。
(四)强化绩效自评意识
提高绩效自评意识,充分认识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项目效益应细化、量化。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将政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作为政策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落脚点。坚持“花钱办实事,小钱办大事”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和新增严格执行事前评估、程序报批和项目台账管理,对效益低下的项目及时调整。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公开预算绩效自评结果,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主要包括预算绩效评价的基本情况、预算绩效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根据需要可全部公开也可只就评价结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
七、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绩效评价仅对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含下属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城市创建资金进行评价,祁东县委宣传部和祁东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项目资金因未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和项目资料,不在本次评价报告范围。
2、项目单位财务资料因巡视组调用,未提供项目资料原件,项目单位应对提供的复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因资料不真实所造成的责任由资料提供方承担。
3、执法局财务资料因巡视组调用,其提供的财务资料数据与执法局提供的两创资金使用情况表存在差异,我们采纳的两创资金使用情况表中资金使用数。我们对未提供财务资料部分的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不发表意见。
八、附件
1、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省级文明创建项目绩效指标评分表
2、祁东县园林绿化所省级文明创建项目绩效指标评分表
3、祁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省级文明创建项目绩效指标评分表
4、祁东县路灯所省级文明创建项目绩效指标评分表
附件1
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省级文明创建项目绩效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价标准 | 得分 | 评价情况 |
投入(25) | 项目立项(15) | 项目立项规范(3) | 评价要点:1.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2.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认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1.全部符合,得满分;2.符合其中2项得1分;3.只符合其中1项得0.5分。4、全部不符合(0)。 | 3 | 有创建文明城市卫生方案和资金请示报告,资金请示报告有县领导签字审批。事前经县里领导集体决策。 |
绩效目标合理性(6) | 评价要点:1.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2.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3.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4,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1.全部符合,得满分;2.符合其中3项得4分;3.符合其中2项得2分;4.只符合其中1项或全部不符合得0分,5.未提供自评报告得0分。 | 3 | 无绩效目标表,只在方案中工作内容部对目标有概括性的表述,未设定细化的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预期效益等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 | ||
绩效指标明确性(6) | 评价要点:1,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2,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3,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4,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5,分值分配是否正确。 | 1.全部符合,得满分;2.符合其中3项得4分;3.符合其中2项得2分;4.只符合其中1项或全部不符合得0分,5.未提供自评报告得0分。 | 5 | 自评报告中有绩效指标,但分值分配不太合理。 | ||
资金落实(10) | 资金到位率(5) | 资金到位率二(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①预算年度或项目期内资金到位率100%,得满分;②以100%为基数,资金到位率每少5%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5 | 100% | |
到位及时率(5)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100%落实项目资金的,得满分;以100%为基数,每少5%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5 | 100% | ||
过程(24 | 业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制度进行评价。 | 4 | 有内控制度,制定了业务管理制度 |
制度执行有效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1分,依据现场核实基础资料情况进行评价,每项发现一处与评价要点不相符处则为0分。 | 4 | 有内控制度,操作流程基本可满足项目资金管理需要和财务制度要求 | ||
项目质量可控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现场核实基础资料情况进行评价,现场核查发现一处扣1分。 | 2 | 未制定本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大部分项目进行验收和财评等必要的控制程序。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 | 4 | 有内控制度,操作流程基本可满足项目资金管理需要和财务制度要求 | |
资金使用合规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⑤是否存在支出凭证不规的情况。 | 前4项评价要点每项分值1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如果存在第6评价要点情况的,此项分值扣完。 | 2 | 项目总体未超预算,但细项目存在超预算的行为,存在项目支出列支非项目支出和支出票据不合法的现象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 | 4 | 有内控制度,有相应的财务检查。 | ||
产出(31) | 产出数量(10) | 停车场建设项目数量(2) | 完成停车场建设项目3个 | 项目实际完成数量大于指标值计2分,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 1 | 三个项目两个已完成但未达到设地要求,一个项目未完成 |
规划项目数量(1) | 完成规划项目2个 | 项目实际完成数量大于指标值计1分,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 0.5 | 环卫设施定置计划未完成 | ||
专项整治项目数量(3) | 完成专项整治项目6个 | 项目实际完成数量大于指标值计3分,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全部完成 | ||
公益宣传项目数量(1.5) | 完成公益宣传项目3个 | 项目实际完成数量大于指标值计1.5分,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公交站牌项目未完成 | ||
控违拆违项目(1) | 完成控违拆违贡目2个 | 项目实际完成数量大于指标值计1分,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全部完成 | ||
美化项目数量(1.5) | 完成美化项目3个 | 项目实际完成数量大于指标值计1.5分,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 1.5 | 3个项目全部完成 | ||
产出时效(6) | 完成及时性(6) | 工期要求:按合同计划完成 | 全部按时完成得6分,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 5 | 一洲停车场未按时完工扣1分 | |
产出质量(8) | 验收合格率(8) | 符合设计标准并办理验收手续的 | 无验收手续或未达设计标准的项目发现一个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5 | 3个停车场项目未达到设计要求 | |
成本指标(7) | 成本节约率(7) | 项目成本应在计划之内 | 项目超计划扣分,每超支一个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4 | 文体公园设施维护预算金额为40万元,实际支出为458015.54元;购无人机预算金额为15万元,实际支出167700元;户外广告(墙体)专项整治项目预算金额为50万元,实际支出584,739元。 | |
效益(20)
| 经济效益(4) | 停车方便度(2) | 方便度有无明显增加 | 有明显增加得2分,无明显增加酌情扣分 | 1.5 | 停车场给市民停车带来了方便,但因停车场未达到停车场标准,导致乱停乱放现象存在。 |
城市美化度(2) | 美化度有无明显增加 | 有明显增加得2分,无明显增加酌情扣分 | 1.5 | 城市美化明显增加,但后期维护不到位,给美化带来缺陷。 | ||
社会效益(4) | 改善城市环境(2) | 有无明显改善 | 有明显改善得2分,无明显改善酌情扣分。 | 1.5 | 通过美化项目,使我们的城市环境得以明显改善 | |
美化城市环境(2) | 有无明显美化 | 有明显美化得2分,无明显美化酌情扣分。 | 2 | 通过专项整治街道变得清洁漂亮 | ||
生态效益(4) | 改善城区环境(2) | 有无明显改善 | 有明显效果得2分,无明显效果酌情扣分。 | 2 | 通过美化,城区环境得以改善,我们的城市更宜家宜居。 | |
减燥(2) | 有无减燥效果 | 有明显效果得2分,无明显效果酌情扣分 | 2 | 通过两禁活动,城市变得安静,街道变得干净,燥声明显降低。 | ||
可持续影响(4) | 制度建立情况(2) | 后续维修保养制度是否长期建立 |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2 | 提供了后续维修保养制度 | |
运行维护管理情况(2) | 持续运行,管理规范 | 养护模式良好得满分,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1 | 有后期养护记录,项目养护有待完善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4)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该项目实施效益的满意度 | 满意度=抽查满意数/有效检查总数,满意度在90/以上的(含90/)计4分,每降低百分之五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4 | 通过问卷星软件随机向市民调查,调查问卷从12个方面进行满意度调查,答卷数量为137份,回收答卷数100分。所有项目满意度都在90%以上。 | ||
得分 | 80.5 |
附件2
祁东县园林绿化所省级文明创建项目绩效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价标准 | 得分 | 评价情况 |
投入(25) | 项目立项(15) | 项目立项规范(3) | 评价要点:1.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2.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认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1.全部符合,得满分;2.符合其中2项得1分;3.只符合其中1项得0.5分。4、全部不符合(0)。 | 3 | 有创建文明城市卫生方案和资金请示报告,资金请示报告有县领导签字审批。事前经县里领导集体决策。 |
绩效目标合理性(6) | 评价要点:1.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2.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3.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4,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1.全部符合,得满分;2.符合其中3项得4分;3.符合其中2项得2分;4.只符合其中1项或全部不符合得0分,5.未提供自评报告得0分。 | 3 | 无绩效目标表,只在方案中工作内容部对目标有概括性的表述,未设定细化的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预期效益等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 | ||
绩效指标明确性(6) | 评价要点:1,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2,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3,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4,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5,分值分配是否正确。 | 1.全部符合,得满分;2.符合其中3项得4分;3.符合其中2项得2分;4.只符合其中1项或全部不符合得0分,5.未提供自评报告得0分。 | 3 | 方案中工作内容部分对绩效目标有概括性的表述,但不够明晰,指标不太明确。 | ||
资金落实(10) | 资金到位率(5) | 资金到位率二(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①预算年度或项目期内资金到位率100%,得满分;②以100%为基数,资金到位率每少5%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5 | 到位率100% | |
到位及时率(5)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100%落实项目资金的,得满分;以100%为基数,每少5%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5 | 到位及时率为100% | ||
过程(24) | 业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制度进行评价。 | 3 | 内控制度有相关业务管理制度 |
制度执行有效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1分,依据现场核实基础资料情况进行评价,每项发现一处与评价要点不相符处则为0分。 | 3 | 无项目制度,但相关流程基本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 | ||
项目质量可控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现场核实基础资料情况进行评价,现场核查发现一处扣1分。 | 2 | 未制定相应的项目制量要求或标准,大部分项目采取项目验收程序。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 | 4 | 有内控制度,操作流程基本可满足项目资金管理需要和财务制度要求 | |
资金使用合规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⑤是否存在支出凭证不规的情况。 | 前4项评价要点每项分值1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如果存在第6评价要点情况的,此项分值扣完。 | 2 | 1、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代付项目资金5335278.82元,所有支出在代付单位列支,贵单位对代付资金未作项目收入和支出账务处理;2、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如人民广场西和永昌大道绿化补植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根据合同约定“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付至总工程款的80%,养护期满结清全部工程款结清全部工程款(养护期约定为完工后一年”,完工日期为为2021年1月31日,2021年12月27日全部付清;3存在超预算范围使用资金的情形,如列支养护费300万元和白蚁防治费292870.00元,列支七一摆花费415483.00元。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 | 2 | 未制定财务监控机制,但有相应的财务检查。 | ||
产出(31) | 项目产出(31) | 实际完成率(9) | 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 | 计划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未实施的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8 | 贵单位共9个子项目,其中国省干道陈年垃圾清运行道树修枝项目未实施。 |
完成及时率(8) | 项目是否按计划进行 | 计划项目是否按计划及时完成,未及时完成的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7 | 鼎山风景区自行车赛道西线景观工程未达到预计目标 | ||
质量达标率(7) | 符合设计标准并办理验收手续的 | 无验收手续或未达设计标准的项目发现一个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6 | 鼎山风景区自行车赛道西线景观工程无验收纪录 | ||
成本节约率(7) | 项目成本应在计划之内 | 项目超计划扣分,每超支一个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7 | 各子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之内 | ||
效益(20)
| 经济效益(4) | 提升经济收入(2) | 项目相关直接经济收入明显提升 | 有明显提升得2分,无明显提升酌情扣分 | 1.5 |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提升 |
创造劳动就业机会(2) | 有无明显增加 | 有明显增加得2分,无明显增加酌情扣分 | 1.5 |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提升 | ||
社会效益(4) | 改善城市环境(2) | 有无明显改善 | 有明显改善得2分,无明显改善酌情扣分。 | 1.5 |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我们的城市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改善作用。 | |
美化城市环境(2) | 有无明显美化 | 有明显美化得2分,无明显美化酌情扣分。 | 1.5 |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我们的城市美化绿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 ||
生态效益(4) | 遮阳(2) | 有无遮阳效果 | 有明显效果得2分,无明显效果酌情扣分。 | 1.5 | 通过树木种植,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遮阳效果和绿化、美化作用。 | |
舒适性(2) | 有无明显增加 | 有明显增加得2分,无明显增加酌情扣分 | 2 | 通过鼎山公园西线工程项目建设,给市民锻炼身体和休闲提供一处好去处。 | ||
可持续影响(4) | 制度建立情况(2) | 后续维修保养制度是否长期建立 |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2 | 提供后续保养制度 | |
运行维护管理情况(2) | 持续运行,管理规范 | 养护模式良好得满分,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2 | 现场勘察未发现项目后期出现维护问题 | ||
满意度(4)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4)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该项目实施效益的满意度 | 满意度=抽查满意数/有效检查总数,满意度在90/以上的(含90/)计4分,每降低百分之五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4 | 通过问卷星软件随机向市民调查,调查问卷从4个方面进行满意度调查,答卷数量为166份,回收答卷数100分。项目平均满意度在90%以上。 | |
得分 | 80.5 |
附件3
祁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省级文明创建项目绩效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价标准 | 得分 | 评价情况 |
投入(25) | 项目立项(15) | 项目立项规范(3) | 评价要点:1.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2.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认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1.全部符合,得满分;2.符合其中2项得1分;3.只符合其中1项得0.5分。4、全部不符合(0)。 | 3 | 有创建文明城市卫生方案和资金请示报告,资金请示报告有县领导签字审批。事前经县里领导集体决策。 |
绩效目标合理性(6) | 评价要点:1.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2.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3.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4,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1.全部符合,得满分;2.符合其中3项得4分;3.符合其中2项得2分;4.只符合其中1项或全部不符合得0分,5.未提供自评报告得0分。 | 3 | 无绩效目标表,只在方案中工作内容部对目标有概括性的表述,未设定细化的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预期效益等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 | ||
绩效指标明确性(6) | 评价要点:1,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2,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3,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4,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5,分值分配是否正确。 | 1.全部符合,得满分;2.符合其中3项得4分;3.符合其中2项得2分;4.只符合其中1项或全部不符合得0分,5.未提供自评报告得0分。 | 3 | 方案中工作内容部分对绩效目标有概括性的表述,但不够明晰,指标不太明确。 | ||
资金落实(10) | 资金到位率(5) | 资金到位率二(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①预算年度或项目期内资金到位率100%,得满分;②以100%为基数,资金到位率每少5%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5 | 到位率100% | |
到位及时率(5)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100%落实项目资金的,得满分;以100%为基数,每少5%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5 | 到位及时率为100% | ||
过程(24) | 业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制度进行评价。 | 3 | 内控制度有相关业务管理制度 |
制度执行有效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1分,依据现场核实基础资料情况进行评价,每项发现一处与评价要点不相符处则为0分。 | 3 | 无项目制度,但相关流程基本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 | ||
项目质量可控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现场核实基础资料情况进行评价,现场核查发现一处扣1分。 | 2 | 未制定相应的项目制量要求或标准,大部分项目采取项目验收程序。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 | 4 | 有内控制度,操作流程基本可满足项目资金管理需要和财务制度要求 | |
资金使用合规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⑤是否存在支出凭证不规的情况。 | 前4项评价要点每项分值1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如果存在第6评价要点情况的,此项分值扣完。 | 2 | 1、凭证附件不齐全。2021年9月26号凭证和2021年10月14号凭证付祁东县山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未附验收单、工程结算单和财评结论;2、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代付项目资金188600.00元,所有支出在代付单位列支,项目单位对代付资金未作项目收入和支出账务处理;3、发票单位、合同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如2021年3月财记68号凭证付环卫所市县同创垃圾站工程费22,000.00元,收款人和开票人为刘三连,合同签订单位为湖南天诚联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 | 3 | 有内控制度,未制定财务监控机制,但有相应的财务检查。 | ||
产出(31) | 产出数量(10) | 新建房式垃圾中转站公厕5座(2) | 新建房式垃圾中转站公厕5座 | 计划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未实施的项目扣0.5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1 | 一洲宾馆北侧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因场原因未完成,设备采购未完成计划5台实际采购3台。 |
提质改造地斗改建为地坑式压缩式中转站6座(2) | 提质改造地斗改建为地坑式压缩式中转站6座 | 计划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未实施的项目扣0.3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0.5 | 老汽站垃圾站完成,其他未实施 | ||
环卫设施清洗及场地建设(2) | 环卫设施清洗及场地建设共2处 | 计划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未实施的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2 | 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 | ||
新区垃圾分类(2) | 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 | 计划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未实施的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2 | 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 | ||
环卫设备采购、电瓶巡查车(2) | 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 | 计划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未实施的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2 | 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 | ||
产出时效(7) | 完成及时性(7) | 项目是否按计划进行 | 计划项目是否按计划及时完成,未及时完成的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5 | 一洲宾馆北侧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场因场原因未完成,设备采购未完成计划5台实际采购3台。 | |
产出质量(7) | 验收合格率(7) | 符合设计标准并办理验收手续的 | 无验收手续或未达设计标准的项目发现一个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6 | 一洲宾馆北侧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因场原因未完成未能验收。 | |
成本指标(7) | 成本节约率(7) | 项目成本应在计划之内 | 项目超计划扣分,每超支一个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6 | 环卫设施清洗建设项目,预算金额为800000.00元,实际支出为815784.91元,超预算15784.91元。 | |
效益(20)
| 经济效益(4) | 节约垃圾运输成本(4) | 有无明显节约 | 有明显提升得4分,无明显提升酌情扣分 | 3 | 通过垃圾中转站的建设,节约了垃圾运输成本 |
社会效益(4) | 改善县城垃圾清运体系(2) | 有无明显改善 | 有明显改善得2分,无明显改善酌情扣分。 | 1 | 通过垃圾中转站、环卫设施的建设改善了城市垃圾清运体系 | |
提升公厕便利性(2) | 有无明显提升 | 有明显提升得2分,无明显提升酌情扣分。 | 1.5 | 通过公厕建设,给市民出行带来了便利 | ||
生态效益(4) | 减少生活垃圾二次污染(4) | 有无明显减少 | 有明显效果得4分,无明显效果酌情扣分。 | 3 | 通过环卫设施的改善,提升了城市垃圾运转效率,降低了城市生活垃圾二次污染。 | |
可持续影响(4) | 制度建立情况(2) | 后续维修保养制度是否长期建立 |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2 | 提供后续保养制度 | |
运行维护管理情况(2) | 持续运行,管理规范 | 养护模式良好得满分,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2 | 运行良好,公厕及垃圾中转站都在运行中。 | ||
满意度(4)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4)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该项目实施效益的满意度 | 满意度=抽查满意数/有效检查总数,满意度在90/以上的(含90/)计4分,每降低百分之五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4 | 通过问卷星软件随机向市民调查,调查问卷从5个方面进行满意度调查,答卷数量为97份,回收答卷数97分。项目平均满意度90%以上。 | |
得分 | 77 |
附件4
祁东县路灯所省级文明创建项目绩效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价标准 | 得分 | 评价情况 |
投入(25) | 项目立项(15) | 项目立项规范(3) | 评价要点:1.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2.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认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1.全部符合,得满分;2.符合其中2项得1分;3.只符合其中1项得0.5分。4、全部不符合(0)。 | 3 | 有创建文明城市卫生方案和资金请示报告,资金请示报告有县领导签字审批。事前经县里领导集体决策。 |
绩效目标合理性(6) | 评价要点:1.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2.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3.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4,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1.全部符合,得满分;2.符合其中3项得4分;3.符合其中2项得2分;4.只符合其中1项或全部不符合得0分,5.未提供自评报告得0分。 | 3 | 无绩效目标表,只在方案中工作内容部对目标有概括性的表述,未设定细化的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预期效益等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 | ||
绩效指标明确性(6) | 评价要点:1,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2,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3,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4,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5,分值分配是否正确。 | 1.全部符合,得满分;2.符合其中3项得4分;3.符合其中2项得2分;4.只符合其中1项或全部不符合得0分,5.未提供自评报告得0分。 | 3 | 方案中工作内容部分对绩效目标有概括性的表述,但不够明晰,指标不太明确。 | ||
资金落实(10) | 资金到位率(5) | 资金到位率二(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①预算年度或项目期内资金到位率100%,得满分;②以100%为基数,资金到位率每少5%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5 | 到位率100% | |
到位及时率(5)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100%落实项目资金的,得满分;以100%为基数,每少5%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5 | 到位及时率为100% | ||
过程(24) | 业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制度进行评价。 | 4 | 制定了业务管理制度及定岗定责定人实施方案 |
制度执行有效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1分,依据现场核实基础资料情况进行评价,每项发现一处与评价要点不相符处则为0分。 | 3 | 无项目制度,但相关流程基本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 | ||
项目质量可控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现场核实基础资料情况进行评价,现场核查发现一处扣1分。 | 3 | 未制定相应的项目制量要求或标准,大部分项目采取项目验收程序。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 | 4 | 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 |
资金使用合规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⑤是否存在支出凭证不规的情况。 | 前4项评价要点每项分值1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如果存在第6评价要点情况的,此项分值扣完。 | 3 | 执法局代付资金未作收入和支出账务处理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 | 3 | 有内控制度,未制定财务监控机制,但有相应的财务检查。 | ||
产出(31) | 实际完成率(8) | 劳动巷等5条路随路改造工程项目数量(3) | 完成随路改造工程5条 | 计划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未实施的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2.5 | 完成6条随路改造工程,但方案中劳动巷项目有调整。 |
优化星洪大道等4条路的路灯亮化工程(3) | 完成4条路的路灯改造 | 计划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未实施的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3 | 全部完成 | ||
桥涵亮化工程(2) | 完成桥涵亮化工程1处 | 计划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未实施的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0 | 相关支出不属桥涵亮化支出,本项目未实施。 | ||
产出时效(8分) | 完成及时率(8) | 项目是否按计划进行 | 计划项目是否按计划及时完成,未及时完成的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8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
质量达标率(8) | 验收合格率(8) | 符合设计标准并办理验收手续的 | 无验收手续或未达设计标准的项目发现一个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8 | 项目都有验收手续 | |
成本指标(7) | 成本节约率(7) | 项目成本应在计划之内 | 项目超计划扣分,每超支一个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6 | 星洪大道4条路的路灯亮化工程预算金额为1418000.00元,实际支出为3056850.00元,超预算1638850.00元 | |
效益(20)
| 经济效益(4) | 节约电力成本(4) | 有无明显节约 | 有明显节约得4分,无明显提升酌情扣分 | 3.8 | 经调查有明显节约 |
社会效益(4) | 城市美化(2) | 美化,亮化城市是否有明显变化 | 有明显变化得2分,无明显变化酌情扣分。 | 1.5 | 通过上述道路路灯改造提升了县城的亮化,但仍有小部分巷子未安装路灯,影响了城市的美化亮化。 | |
出行便利性(2) | 方便市民夜间出行及夜间道路安全是否有明显提升 | 有明显提升得2分,无明显提升酌情扣分。 | 1.5 | 通过上述道路路灯改造提升了市民夜间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感,但仍有部分巷子未安装路灯,影响了市民的出行。 | ||
生态效益(4) | 舒适度(4) | 营造舒适环境,舒适度是否明显 | 舒适度有明显增强得4分,无明显增强酌情扣分。 | 4 | 通过路灯改造使我们县城灯火通明,舒适度有明显增强 | |
可持续影响(4) | 制度建立情况(2) | 后续维修保养制度是否长期建立 |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2 | 制定了《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项目后续维修保养制度》。 | |
运行维护管理情况(2) | 持续运行,管理规范 | 养护模式良好得满分,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2 | 运行良好,路灯未发现脱落现象。 | ||
满意度(4)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4)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该项目实施效益的满意度 | 满意度=抽查满意数/有效检查总数,满意度在90/以上的(含90/)计4分,每降低百分之五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3 | 通过问卷星软件随机向市民调查,调查问卷从3个方面进行满意度调查,答卷数量为288份,回收答卷数100份。项目平均满意度88%。 | |
得分 | 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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