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字〔2023〕174号)等文件要求,湖南天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祁东县财政局委托,于2023年7-8月对祁东县2020-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概况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是一项事关农村产业兴旺、农民脱贫致富的民心工程,是一项事关乡村田园风貌、农村生态文明的战略性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全民的德政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在保护好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批示,强调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建设。
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农建发〔2021〕6号)、《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年)》、《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等文件精神,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有利于聚集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项目实施依据及内容
1、项目实施主要依据
(1)《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农建发〔2021〕6号);
(2)《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年)》、《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3)《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 2020 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19〕5 号)、《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20〕2号)、《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21〕7号);
(4)《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2020 年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湘农发〔2020〕53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湘农发〔2021〕44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湘农发〔2022〕57号);
(5)《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分解下达我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0〕707号);
(6)《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分解下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项目)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1〕345号);
(7)《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分解下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5号);
(9)《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
(10)《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1〕5号);
(11)《湖南省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9〕26号)、《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湘财农〔2020〕61号)。
2、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1)2020年度项目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2020 年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湘农发〔2020〕53号)和《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祁东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衡农办发〔2020〕27号),祁东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4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3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
土壤平整:过水坪镇观岭村土地平整项目100亩,新增耕地2.23亩;土壤改良:土壤改良面积2.5万亩,其中绿肥种植21200亩,增施有机肥3800亩;灌溉与排水:新建拦河坝5座,整修加固山塘105座,泵站3座,农用井3座,衬砌明渠32.61km,渠系建筑物5座;高效节水灌溉:总面积3000亩,其中过水坪镇观岭村1500亩管灌,城连墟乡清江桥村1500亩管灌;田间道路:新修机耕路25条10.415km;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林网工程1900米;科技推广措施:太阳能杀虫灯50盏。
主要涉及玉合街、白鹤街道、过水坪镇、河洲镇、四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城连墟乡等6个乡镇22个行政村。
(2)2021年度项目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湘农发〔2021〕44号)和《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祁东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衡农办发〔2021〕21号),祁东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8.24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93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
土壤平整:总面积195亩,其中永昌街道梅塘町村195亩;土壤改良:总面积31981.54亩,其中绿肥31981.54亩;灌溉与排水:新建泵站10座,小型拦河坝14座,衬砌明渠(沟)66.84公里,山平塘防渗加固297座,渠系建筑物1座;高效节水灌溉:总面积9300亩,其中永昌街道梅塘町村1200亩;金桥镇仁赋村600亩,枧桥村250亩,沙冲村800亩,金竹村1700亩;凤岐坪乡宝莲洞村1000亩;蒋家桥镇三角塘村1000亩,竹山村500亩,白泉村1800亩,江南新村450亩,均为低压管灌;田间道路:新修机耕路28.43公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区农田林网工程4000米,其中种植红叶石楠树2000株;科技推广措施:太阳能诱蛾杀虫灯50盏;
主要涉及永昌街道、洪桥街道、蒋家桥镇、凤岐坪乡、黄土铺镇、金桥镇、双桥镇等7个乡镇44个行政村。
(3)2022年度项目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湘农发〔2022〕57号)和《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祁东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衡农办发〔2022〕24号),祁东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9.34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
田块整治工程:田块平整45亩,新增耕地2亩;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总面积84100亩,其中地力培肥84100亩(绿肥种植46700亩,秸秆还田37400亩);灌溉与排水:山平塘防渗加固363座,衬砌渠道98.97公里(其中衬砌灌渠60.85公里,衬砌排渠38.12公里),新建泵站11座,渠系建筑物1座,新增高效节水面积4700亩;田间道路:机耕路19.32公里,生产路1.46公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新建农田林网23590米;其他工程:仪器设备(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耕地质量监测。
主要涉及粮市镇、河洲镇、归阳镇、鸟江镇、过水坪镇、黄土铺镇、官家嘴镇、步云桥镇等8个乡镇52个行政村。
(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5号)和《湖南省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9〕26号)等有关规定,祁东县农业项目事务中心制定了《农业项目事务中心资金管理制度》等,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专项资金运行存在欠规范,部分支出存在不符合预算和合同规定的用途,已使用的专项资金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
2、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20-2022年度,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农田建设专项、省级农田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祁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33,703.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1,794.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11,909.00万元。
分年度看,2020年度安排5,544.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3,939.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1,605.00万元;2021年度安排12,775.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6,188.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6,587.00万元;2022年度安排15,384.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1,667.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3,717.00万元。明细如下表:
序号 | 年度 | 指标文号 | 资金来源(万元) | 备注 |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
1 | 2020年度 | 湘财预〔2019〕281号 | 3,834.00 | 3,834.00 | ||
2 | 湘财预〔2020〕58号 | 1,425.00 | 1,425.00 | |||
3 | 湘财预〔2020〕188号 | 105.00 | 105.00 | |||
4 | 湘财预〔2020〕197号 | 172.00 | 172.00 | |||
5 | 湘财农指〔2020〕69号 | 8.00 | 8.00 | |||
小计 | 5,544.00 | 3,939.00 | 1,605.00 | |||
1 | 2021年度 | 湘财预〔2020〕337号 | 4,700.00 | 4,700.00 | ||
2 | 湘财预〔2021〕39号 | 431.00 | 431.00 | |||
3 | 2021年度 | 湘财建指〔2021〕40号 | 1,057.00 | 1,057.00 | ||
4 | 湘财农指〔2021〕8号 | 552.00 | 552.00 | |||
5 | 湘财预〔2021〕161号 | 6,035.00 | 6,035.00 | |||
小计 | 12,775.00 | 6,188.00 | 6,587.00 | |||
1 | 2022年度 | 湘财预〔2021〕258号 | 4,650.00 | 4,650.00 | ||
2 | 湘财预〔2022〕55号 | 2,910.00 | 2,910.00 | |||
3 | 湘财建指〔2022〕20号 | 4,107.00 | 4,107.00 |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 | ||
4 | 湘财预〔2022〕163号 | 1,979.00 | 1,979.00 | |||
5 | 湘财农指〔2022〕5号 | 16.00 | 16.00 | |||
6 | 湘财农指〔2022〕57号 | 1,722.00 | 1,722.00 | |||
小计 | 15,384.00 | 11,667.00 | 3,717.00 | |||
合计 | 33,703.00 | 21,794.00 | 11,909.00 |
注:湘财建指〔2022〕20号下达2022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项目)4,107.00万元。
(2)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3年6月底,省财政厅下达祁东县2020-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共计33,703.00万元,祁东县财政局已分解下达专项资金共计20,913.10万元,资金到位率62.05%。分年度看:
省财政厅下达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544.00万元,祁东县财政局已分解下达3,688.69万元,仍有1,855.31万元未分解下达,资金到位率66.53%。
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775.00万元,祁东县财政局已分解下达9,416.41万元,仍有3,358.59万元未分解下达,资金到位率73.71%。
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384.00万元,祁东县财政局已分解下达7,808.00万元,仍有7,576.00万元未分解下达,资金到位率50.75%。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底,祁东县2020-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支出16,304.7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48.38%。其中工程款14,307.05万元,设计费550.28万元,监理费313.68万元,项目管理费254.07万元,土壤改良692.27万元,耕地质量评定费72.60万元,科技推广费39.80万元,农田防护67.00万元,工程管护费8.00万元。分年度看:
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支出3,780.56万元,资金使用率为68.19%。其中工程款3,171.15万元,设计费91.95万元,监理费70.76万元,项目管理费86.00万元,土壤改良282.10万元,耕地质量评定费33.70万元,科技推广费19.90万元,农田防护25.00万元。
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支出8,685.0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67.98%。其中工程款7,542.80万元,设计费307.53万元,监理费157.99万元,项目管理费157.75万元,土壤改良410.17万元,耕地质量评定费38.90万元,科技推广费19.90万元,农田防护42.00万元,工程管护费8.00万元。
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支出3,839.1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24.96%。其中工程款3,593.10万元,设计费150.80万元,监理费84.93万元,项目管理费10.32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绩效总目标
(1)2020年度项目
全省2020年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为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级资金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90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2万亩)。通过农田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损毁工程修复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等,有效改善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省农业农村厅统筹考虑各县规划任务、脱贫攻坚任务、工作成效等因素,对农田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分解祁东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4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3万亩。
(2)2021年度项目
全省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为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级资金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60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6万亩)。通过农田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损毁工程修复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等,有效改善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省农业农村厅统筹考虑各县规划任务、脱贫攻坚任务、工作成效等因素,对农田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分解祁东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8.24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93万亩。
(3)2022年度项目
全省2022年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为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级资金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60万亩。通过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包括农田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损毁工程修复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等,有效改善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省农业农村厅统筹考虑各县规划任务、脱贫攻坚任务、工作成效等因素,对农田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分解祁东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9.34万亩。
2、年度绩效目标
(1)2020年度项目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表等资料,绩效目标分解成具体的绩效指标,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46万亩,项目验收合格率100%,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补助标准≥1500元,田间道路通达度≥90%,项目受益总人数400万人,新增粮食和其他作物产能≥100公斤/亩,耕地质量有所提升,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2)2021年度项目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表等资料,绩效目标分解成具体的绩效指标,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8.24万亩,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完成期限2021年6月底前,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1600元/亩,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较上年提升,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新增粮食和其他作物产能≥100公斤/亩,耕地质量逐步提升,水资源利用率较上年比较持续提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3)2022年度项目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表等资料,绩效目标分解成具体的绩效指标,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9.34万亩,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1600元/亩,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较上年提升,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使用年限≥15年,新增粮食和其他作物产能≥100公斤/亩,耕地质量较上年提升,农民(包括小农户、农业合作社等)受益主体满意度≥90%。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初步设计情况
2020年,被评价单位委托湖南中天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祁东县过水平镇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2020年)》,报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后于2020年7月15日取得《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祁东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衡农办发〔2020〕27号)。
2021年,被评价单位委托湖南润丰源水利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恒阳万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河南省基地勘测有限公司编制《祁东县双桥镇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二0二一年)》,报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后于2021年7月9日取得《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祁东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衡农办发〔2021〕21号)。
2022年,被评价单位委托湖南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润丰源水利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衡阳市祁东县归阳镇等8个乡镇上吉村等5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二年)初步设计报告》,报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后于2022年7月12日取得《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祁东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衡农办发〔2022〕24号)。
2、预算评审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湘财办〔2011〕16号)等相关规定,2020年,祁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预算评审,2020年8月20日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祁东县过水坪镇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第1至16标段预算审核报告》,送审金额4,336.19万元,审减金额363.08万元,审定金额为3,973.11万元,审减率8.37%。
2021年,祁东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对祁东县双桥镇等七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一年)进行预算评审,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祁东县双桥镇等七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一年)(第一至三十二标段)预算评审报告》,送审金额11,491.71万元,审减金额529.18万元,审定金额10,962.53万元,审减率4.60%。
2022年,祁东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对祁东县归阳镇等8个乡镇上吉村等5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二年)分别进行预算评审,并于2022年11月17日出具《衡阳市祁东县归阳镇等8个乡镇上吉等5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二年)(第一至三十标段)预算评审报告》,送审金额13,827.90万元,审减金额4,271.05万元,审定金额9,556.85万元,审减率30.89%。
3、工程招投标情况
按照《湖南省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项目招投标报衡阳市农业农村局、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备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祁东县2020年度过水坪镇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标段至第16标段于2020年10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0年11月18日进行开标,于2020年11月23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祁东县双桥镇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度第1标段至第32标段于2021年10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1年11月2日进行开标,于2021年11月8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祁东县2022年归阳镇等8个乡镇上吉等5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标段至第10标段于2022年11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2年12月9日进行开标,于2022年12月12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第11标段至第15标段于2022年11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于12月8日发布延期开标公告,第16标段至第20标段于2022年12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第11标段至20标段于2022年12月26日进行开标;于2022年12月28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第21标段至30标段于2022年11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第21标段至25标段于2022年12月26日进行开标,第26标段至30标段于2022年12月16日进行开标,第21标段至第25标段于2022年12月27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第26标段至30标段于2022年12月19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4、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度项目于2020年12月3日开工建设,2021年4月主体完工。主要完成建设内容有: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4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3万亩),土地平整100亩,土壤改良25000亩,整修加固山塘106座,新建拦河坝3座,农用井3座,泵站3座,衬砌渠道31.02公里,渠系建筑物2座,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0亩,新修机耕路15.49公里,种植防护林1900米,购置安装太阳能杀虫灯50台。
2021年度项目于2021年11月26日开工建设,2022年6月完工。主要完成建设内容有: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8.24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93万亩),土地平整195亩,土壤改良30874亩,山平塘防渗加固333座,小型拦河坝12座,新建泵站8座,衬砌明渠(沟)57.01公里,渠系建筑物1座,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300亩,新修机耕路27.02公里,种植防护林4000米,购置安装太阳能诱蛾杀虫灯50台。
2022年度项目于2022年12月23日开工建设,截至现场评价日未完工。主要完成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394.19亩,山平塘防渗加固253座,新建泵站5座,衬砌渠道67.1公里,渠系建筑物1座,机耕路8公里,生产路1.46公里。
5、竣工验收情况
2021年11月11-13日,湖南大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祁东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市级竣工验收,并于出具《2020年祁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报告》;2022年12月1-4日,湖南大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祁东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初步补验收,并出具《2020年祁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竣工验收报告》。
2022年11月25-30日,湖南大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祁东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2021年祁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竣工报告》,2022年12月11-13日湖南大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2021年祁东县双桥镇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市级竣工验收并出具《2021年祁东县双桥镇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截至现场评价日,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有标段暂未进行县级初步验收和市级竣工验收。
6、结算评审情况
截至现场评价日,祁东县2020-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标段均未完成结算评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字〔2023〕174号)等文件要求,湖南天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托对祁东县2020-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现场评价,评价项目资金预算为33,703.00万元,占预算资金总额的100.00%;评价项目数量4个,占预算项目总数的100%。根据现场评价了解的专项资金情况和分析相关资料,我们对祁东县2020-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根据《祁东县2020-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我们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祁东县2020-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80.81分(见附件1),评价等级为“良”。项目扣分情况分析如下:
项目决策17分,评价得分14.50分,主要扣分原因为项目布局未集中连片,扣0.5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不尽科学合理,扣0.5分;专家论证、评审合理性有待加强,扣0.5分;绩效目标管理欠规范,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量化、不细化,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操作性不强,扣1分。
项目过程23分,评价得分16.21分,主要扣分原因为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扣1.14分;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扣1.55分;专项资金未专账核算,专项资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专项资金使用审核不严,报销发票开具不合规,扣1分;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部分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扣2分;项目变更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10%,扣0.5分;部分监理工作不到位,扣0.6分。
项目产出60分,评价得分50.10分,主要扣分原因为项目布局及形象美观一般,扣1分;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未按时完工,整体施工进度仅达50%,任务未完成,扣3分;2020-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结算审计严重滞后,扣3分;项目工程质量把关不严,部分灌溉与排水工程伸缩缝有部分未达到设计要求,存在开裂、蜂窝现象,扣0.4分;部分田间道路工程路基沉陷,路肩浆砌石压顶破损,扣0.3分;部分农田输配电工程安装不规范,扣0.2分;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未能达到项目申报的预期效益,扣2分。
四、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总体上看,祁东县2020-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的成效较为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补齐了农村发展短板
2020-2022年度,全县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1.04万亩(高效节水灌溉1.23万亩),土地平整689.19亩,土壤改良5.58万亩,维修加固山塘692座,拦河坝15座,农用井3座,新建及改造泵站16座,衬砌渠道(含疏浚沟渠)155.13公里,新建渠系建筑物4个,修建机耕路50.51公里,生产路1.46公里,农田防护工程5900米。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补齐了田间灌溉工程短板,满足了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促进了农业的稳产高产(详见附件2)。
(二)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确保项目实施区农田旱涝保收
2020-2022年度,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全面加强了灌排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建设。全县共新增耕地面积6.36亩,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12.88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73万亩,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0.27万亩,显著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抗御了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提升了农业生产用水抗旱能力,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确保项目实施区农田旱涝保收,从而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由于灌排条件的改善,使多年荒芜的农田也恢复了种植,受益区农户流转农田每亩增加300-500元收入,为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的高产稳产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被评价单位统计,2020-2022年度,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新增粮食、油料等农产品生产能力2503.79万公斤,项目区年直接受益农户77899户,年直接受益农业人口数25.09万人,项目区农民年纯收入增加2,594.69万元,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22个,项目工程为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四)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通过运用综合治理措施,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二是通过改良土壤,增加了土壤的营养成份;三是加强了项目区环境的综合治理监控,通过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和测土配方施肥,完善监测体系,减轻了农药、化肥对农产品、农田的污染;四是通过治理水土流失和营造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经济林,提高了项目区的森林覆盖率,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为农业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基本实现了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有机结合,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五、存在的问题
祁东县2020-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在管理和绩效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3):
(一)项目决策还需完善
项目布局未集中连片,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不尽科学合理,专家论证、评审合理性有待加强。
(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欠规范
项目绩效目标未进行分解,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量化、不细化,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操作性不强。
(三)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
现场评价发现,存在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的情况。其原因一是部分省级专项资金下达较晚,县级财政部门未及时分解下达资金;二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工期进行项目建设;三是部分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结算审计严重滞后。
(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
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未进行专账核算,使用审核不太严。
(五)项目管理和实施不到位
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项目验收结算不及时,项目政府采购不规范,项目监理工作不太到位。
(六)项目工程质量把关不太严
现场评价发现,祁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整体形象良好,但部分项目质量把关不严,与农事要求不匹配。一是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二是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三是项目主管单位管理不到位。
(七)长效管护利用机制仍不够健全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项目进行了移交,明确了管护主体,但是管护措施和手段薄弱,后续监测评价和跟踪督导机制不完善,日常管护不到位,导致使用周期缩短,功能作用减弱,严重影响了项目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源头规划设计,提高项目决策水平
1、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建议根据农田分布和自然条件状况,选择重点建设地区,因地制宜地合理确定农田连片规模,统一规划设计,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杜绝撒胡椒面的情况出现。
2、加强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严把勘察设计质量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项目初步设计文本的审查,要求设计单位出具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前,对设计的每一项单项工程均要前往现场测量、核查,严把勘察设计质量关,提高项目初步设计质量。
3、压实专家评审责任,提高项目评审质量。建议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专家评审责任,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初步设计评审时,专家对文本评审审查率达到100%,对单项工程现场评审审查率达到80%以上,从而提高专家论证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1、规范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一是严格按照《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6号)执行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 “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原则,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或任务指导数,将任务分解到市县时,一并将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分解,压紧压实各市县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对绩效指标科学性、合理性设定。绩效指标要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以定量表述为主,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应当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衡量性,同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建设周期,提高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合理性。
2、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杜绝“年年评、年年有”的老问题出现,达到改进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目的。对于项目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欠合理的问题,建议压实专家评审主体责任,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项目变更金额的多少与专家评审劳务费相挂钩,监督专家的履职尽责情况。
(三)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提前研究分配和下达专项资金,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主管部门在编制年初部门预算时,同步启动专项资金分配工作;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专项资金应提前下达尽快分解至本级项目主管部门,并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二是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资金分解下达后,项目主管单位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上,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或合同规定工期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坚决杜绝资金沉淀浪费,严防资金出现趴账现象,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促使专项资金及时见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一是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协同监管,指导和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做好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同时加大对专项资金监管力度,防止虚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减少和杜绝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的情况,从而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建议项目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财务核算的基础工作,严格按《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5号)、《湖南省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下达的年度资金指标文件等有关规定,规范资金核算管理工作。三是建议严把财务审批关,加强对原始凭证审核,尤其是加强对项目支出的内容、金额及原始凭证的合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和复核。对于报销发票开具不合规、原始单据及审批手续不齐全费用支出不能予以报销。
(五)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推进项目正常建设
1、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验收和结算。项目主管单位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不定期抽查跟踪,并及时通报,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推进项目正常建设。对已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标段应加快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结算;对跨年度且按计划实施的项目标段应实施滚动管理,定期跟踪监督,全过程周期考核;对实施进度滞后的项目标段,应积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尽早实现实物工作量和项目运营;对迟迟未开工又无特殊原因无故延迟的项目标段,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冻结或收回专项资金。
2、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要加强对《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的学习,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禁止触碰法律法规红线,严禁出现采取拆分项目的方式规避招标等情况。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强化监理单位勤勉尽职,提高监理履职能力。建议一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监理人员质量安全行为,促进监理人员更好履职尽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二是监理单位应确保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监理日志等监理文件资料更新及时,杜绝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内容存在张冠李戴,监理日志未按单项工程记录施工进度情况、当日监理工作,监理月报、监理日志监理人员签字不规范等情况的出现,以使相关资料详实完整、真实,并及时归档成册。三是对于工程施工现场监理不力,监理单位未勤勉尽职的,按照一定比例扣付监理款项,切实落实监理职责。
(六)强化项目质量管控,严把工程质量关
一是监督按图施工。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和缩减规模。要严格按照各专业工种、工序进行施工管理,未经验收或质量检验评定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个工种、下一道工序施工。要加强隐蔽工程施工管理,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应通过项目法人单位、设计、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并绘制隐蔽工程竣工图,建立完整、可追溯的施工技术档案。二是强化监理履职。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对施工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形成旁站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三是强化质量管控。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把关,杜绝出现缺管、漏管、失管的情况发生,同时通过严把工程施工、配套设施设备和进场材料质量关,切实把项目建成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和放心工程,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七)建立健全建后管护长效机制
建议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建立健全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一是明确管护责任。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遵循“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由村级组织、受益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使用主体负责运行维护。二是健全管护机制。建立政府引导、行业部门监管、使用主体共同参与的管护长效机制,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鼓励有关受益主体做好工程管护,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三是创新管护模式。探索项目管护一体化、委托代管、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元管护格局的管护新模式。
附件:祁东县2020-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附件1
祁东县2020-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分值 | 评价要点及评分标准 | 扣分情况 | 评分 |
决策17分 | 项目立项7分 | 依据充分性3分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立项的依据情况。 | 3 | ①项目立项符合《农业法》、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央、省委相关政策等,计1分,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②项目立项符合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政策要求,计0.5分,否则不计分; ③项目立项与县农业农村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县农业农村部门履职所需,计0.5分,否则不计分; ④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计0.5分,否则不计分; ⑤专项资金与相关部门同类专项资金或部门内部相关专项资金不重复,计0.5分,否则不计分。 | 3 | |
程序规范性 4分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立项的规范情况。 | 4 |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相关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计0.5分; ②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科学合理,计0.5分;项目布局集中连片,不存在撒胡椒面的情况,计0.5分; ③项目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项目库,计0.5分;项目从项目库中选取,计0.5分; ④建立评审专家库,且评审专家从库中抽取,计0.5分;专家论证、评审结果合理,计0.5分; ⑤项目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初步设计、项目评审及集体决策,计0.5分。 否则,按各小项扣0.5分。 | 项目布局未集中连片;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不尽科学合理;专家论证、评审合理性有待加强,扣1.5分。 | 2.5 | ||
绩效目标5分 | 绩效目标合理2分 | 专项资金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与专项资金实施的相符情况。 | 2 | ①专项资金设定了绩效目标;有具体、明确、可行的绩效目标,计1分; 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计0.5分; ③专项资金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专项资金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计0.5分。 否则,按各小项扣0.5分。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3 | ①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 ③绩效指标与专项资金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 否则,按各小项扣0.5-1分。 | 绩效目标管理欠规范,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量化、不细化,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操作性不强,扣1分。 | 2 | ||
决策17分 | 资金投入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3分 | 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3 | ①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计0.5分; ②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匹配,计0.5分;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计0.5分;预算按照标准编制,计0.5分; ④预算确定的专项资金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计1分。 否则,按各小项扣0.5-1分。 | 3 | |
资金分配合理性2分 | 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专项资金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2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计1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合理,计0.5分;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计0.5分。 否则,按各小项扣0.5-1分。 | 2 | |||
过程23分 | 资金管理11分 | 资金 到位率3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专项资金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3 | 资金到位率得分=3×(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建设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建设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截至2023年6月底,2020-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到位率62.05%,扣1.14分。 | 1.86 |
预算 执行率3分 | 评价项目单位实际使用专项资金情况与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数进行对比。 | 3 | 预算执行率=3×(实际支出资金/预算资金)×100%。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专项资金期)内专项资金实际拨付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建设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截至2023年6月底,2020-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率48.38%,扣1.55分。 | 1.4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专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专项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5 | ①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5分;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5分; ③符合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计1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3分,每发现一起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专项资金未专账核算,专项资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专项资金使用审核不严,报销发票开具不合规,扣1分。 | 4 | ||
过程23分 | 组织 实施12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2 |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财务、业务管理制度及内控管理制度,计1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及时进行补充或完善,计1分。 否则按各小项扣0.5-1分。 | 2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专项资金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5 | ①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和评审程序等方面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计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评审程序等相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在总分上继续扣分; ②项目变更手续完备,计0.5分;项目变更总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计0.5分,每超1%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规范并归档,计0.5分; ④监理工作到位,监理人员投入充足,无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施工现场成立项目部,计0.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扣完在总分上继续扣分。 | 2个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扣2分;项目变更总金额超过合同金额10%,扣0.5分;监理工作不到位,扣0.6分。 | 1.9 | ||
绩效自评管理情况3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及时公布;绩效自评报告各要素是否完整、内容是否详细具体。 | 3 | ①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及时公布,计1.5分,否则不计分; ②绩效自评报告各要素完整、内容详细具体,计1.5分,否则不计分。 | 3 | |||
信息公开2分 | 主管单位是否进行了政策宣传,并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 2 | 主管单位进行农田建设政策宣传,每年定期向社会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信息进行公示,计2分,否则不计分。 | 2 | |||
小计 | 40 | 30.71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分值 | 评价要点及评分标准 | 扣分情况 | 评分 |
产出40分 | 产出数量18分 | 实际完成率 (数量指标) 18分 |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面积(亩) | 2 | 完成率大于100%得满分,大于50%小于100%得(该项分值/2),小于50%得0分。(每项得分=实际累计产出数量/计划累计产出数*该项分值) | 2020-2021年度项目任务已完成,产出数量均得18分;2022年度项目整体进度50%,按此测算,2022年产出数量得分9分。三年加权平均后,得分15分。 | 15 |
土地平整面积(亩) | 2 | ||||||
塘堰(坝)、拦河坝、农用井、泵站数量(个数) | 2 | ||||||
衬砌明渠长度(公里) | 2 | ||||||
渠系建筑物数量(个数) | 2 | ||||||
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亩) | 2 | ||||||
耕地质量监测(处) | 2 | ||||||
田间道路长度(公里) | 2 | ||||||
农田防护工程长度(米) | 2 | ||||||
产出质量12分 | 质量达标率 (质量指标) 12分 | 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布局是否合理、工程外观形象是否美观。 | 2 | 布局合理、形象美观得2分;布局及形象美观一般得1分;布局较差、不美观不得分。 | 项目布局及形象美观一般,扣1分。 | 1 | |
土地平整工程建设质量是否达标 | 2 | 水田丘块±3CM,水浇地丘块±5CM,旱地丘块±10CM,耕作层厚度≥25cm,达到建设标准,能正常使用,无群众不良反映的不扣分。不能正常使用扣1分,有群众不良反映的扣1分。 | 2 | ||||
灌溉与排水工程质量情况 | 2 | 考核工程强度、抗渗、抗冻等指标符合要求,有无“错台、蜂窝、麻面、空洞”等质量缺陷;砌筑工程砂浆是否饱满,砌筑密实;是否按要求设置“伸缩缝和排水孔”;有无损坏等情况。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扣完2分为止。 | 抽查标段中4个标段存在伸缩缝有部分未达到设计要求,部分渠道内有淤泥、杂草等情况,扣0.4分。 | 1.6 | |||
田间道路工程建设质量是否良好 | 2 | 田间道路通达度≥90%,机耕路路面宽度2.5m~3.5m,生产路路面宽度2~2.5m,路面平整、砂石铺筑厚度及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路肩按需进行了护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扣完2分为止。 | 抽查标段中3个标段存在游步道路基沉陷、压顶破损等情况,扣0.3分。 | 1.7 | |||
农田输配电工程是否正常运行 | 2 | 按需配套满足规范要求的输配电设备及线路。每发现一处没有配套或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处扣0.5分,能运行但安装不规范的每处扣0.2分,扣完2分为止。 | 抽查标段中2个标段泵房采水口未做集水井、未做防雷接地装置等,扣0.2分。 | 1.8 | |||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质量情况 | 2 | 当年成活率≥95%不扣分,每少1%扣0.1分,项目建设突出了生态环保理念,有实在的环保措施和设施且设置科学合理的不扣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2分为止。 | 2 | ||||
产出40分 | 产出时效5分 | 完成及时率5分 | 竣工验收、结算完成时间 | 5 | 当年项目在项目完工后半年内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的不扣分。未在竣工后半年内完成结算和竣工验收的扣3分,工程已竣工但未完成结算或县级初步验收的扣2分,已完成县级初步验收但未完成市级竣工验收的扣1分。 | 2020-2021年度项目验收、结算严重滞后,2022年度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扣3分。 | 2 |
产出成本5分 | 成本节约率5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当年的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 5 |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专项资金预算为参考。成本节约率大于等于0得满分,小于-5%的扣1分,小于-10%的扣2分,小于-15%的 扣3分,大于-15%的扣5分。 | 5 | ||
效益20分 | 项目效益20分 | 经济效益4分 | 年新增粮食、棉花等农产品生产能力(万公斤) | 2 | 实际完成率大于100%得满分,大于80%小于100%得3分,大于50%小于80%得2分,小于50%得0分。 (每项得分=实际累计产出数量/计划累计产出数*该项分值) | 2020-2021年度项目任务已完成,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均得12分;2022年度项目整体进度50%,按此测算,2022年度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得分6分。三年加权平均后,得分10分。 | 10 |
新增种植总产值(万元) | 1 | ||||||
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民年纯收入增加总额(万元) | 1 | ||||||
社会效益4分 | 项目区年直接受益农户数量(户) | 2 | |||||
项目区年直接受益农业人口数(人) | 1 | ||||||
项目区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个数(个) | 1 | ||||||
生态效益4分 | 新增耕地面积(亩) | 1 | |||||
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万亩) | 1 | ||||||
新增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 1 | ||||||
新增农田防护面积(万亩) | 1 | ||||||
可持续影响 4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 | 4 | 项目建设突出了生态环保理念,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计4分;项目建设的环保措施、设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计3分;实用的环保措施、设施较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计2分;没有实用的环保措施、设施,资源环承载能力很差,不得分。 | 4 | |||
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专项资金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4 |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进行评价,满意度在90%及以上记满分,每降低1%,扣减0.5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 4 | |||
小计 | 60 | 50.10 | |||||
合计 | 100 | 8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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