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组成评价小组,对祁东县2022年度校车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祁东县教育局的责任是保证项目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有关程序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印发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有关文件规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小组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在项目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采用综合评价法和公众评判法等基本评价方法,通过资料解读、账务查看、现场抽查、社会调查等必要的评价方式,对祁东县2022年度校车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实施、项目绩效等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背景
校车安全事关学生人身安全,事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祁东县县委、县政府在深刻汲取2021年“9·26”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之后,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全力整治、依法打击农村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现象,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方式购买校车安全管理服务,由中标企业或公司承担校车安全管理责任。
2、项目实施内容
经公开采购,2022年校车安全管理服务中标企业为衡阳科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中标金额为135.4168万元,项目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合同管理校车375台(其中民办学校355台,公办学校20台),校车座位数9097个;校车车辆所有权为134所学校(含幼儿园)和1个校车公司(祁东县安朵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学校152所(民办学校134所,公办学校18所),乘坐校车学生数15286人。服务内容包括:建立校车监控平台,实时监控管理全县校车(含民办学校校车)路面运行情况,建立日常管理工作台账资料,负责从业资格培训、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协助办理车辆年检手续、办理校车标识标牌等工作,全力保障校车安全稳定运行。
3、项目实施依据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
(2)《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2015年1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公布;2022年10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修改)
(3)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4)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东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祁政办发〔2022〕2号)
(5)祁东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年第10期)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体目标
加强校车的安全规范管理,确保全县134所民办学校(幼儿园)、18所公办学校(幼儿园)有乘车需求的学生(幼儿)全部都能乘坐安全的校车上下学,校车全年运行无安全事故。
2、项目具体绩效指标
祁东县教育局就校车安全管理服务制定了《祁东县校车服务公司工作考核方案》,对校车服务公司就档案管理、实时监控管理、路检巡查、安全培训、安全检测、事故处理等项目提出了具体的考核要求,但是没有就项目绩效考核设定明确的绩效指标,未对总体目标进行具体量化、细化设计,无法层层分解下达并执行。
(三)资金来源
根据祁东县教育局资金支付情况,本项目资金从省财政行、省教育厅下达的2020、2021、2022年基础教育发展专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奖补)资金中支出,共计支出资金135.42万元,文号分别为《湘财教指(2020)40号》《湘财教指(2020)92号》《湘财教指 (2021) 90号》。
二、绩效工作情况
接受委托后,我们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人员、时间与程序作出了安排,项目现场评价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至7月30日。评价小组在现场评价过程中,经过听取情况介绍、检查会计记录、收集核实信息与数据、现场到校车服务公司查阅资料与社会调查、综合分析等程序,并与县教育局沟通交流后,最后形成本绩效报告。
(一)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公共财政管理要求,运用一定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采取科学、规范的考评办法,对专项资金支出效益情况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校车安全管理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实施情况,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严格、客观、公正地对祁东县2022年校车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及专项资金支出进行评价。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上述评价原则设计,以求严格、客观、公正地对祁东县2022年校车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评价。指标体系包含项目决策、项目过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四方面内容,其中:项目决策部分涉及到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资金投入指标,项目过程部分涉及采购管理、资金管理、组织管理指标,产出指标部分涉及到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指标,效益指标部分涉及到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受众满意度指标,四大指标体系一共细分为21个三级指标。
3、绩效评价方法
项目采取组内评估法,运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评价小组进行评价打分。根据得分情况划分评价等级,得分区间与评价等级的对照关系如下:①90分(含)-100分(含)为“优”;②80分(含)-90分为“良”;③60分(含)-80分为“中”;④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的要求,由祁东县财政局牵头聘请专业机构,对祁东县2022年校车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2、组织实施
本项目评价组共3人,由1名注册会计师和2名会计方面的专家组成。项目首先由绩效评价小组独立完成对项目业务资料及财务资料的审查,然后到衡阳科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查阅资料、在问卷星小程序上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其次,根据检查资料及现场情况对祁东县2022年校车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分。
3、分析评价
依据绩效目标责任、绩效分析总结和现场检查等情况对项目进行整体分析评价,确定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并形成问题清单,在进行差距分析后提出审计整改建议。
4、沟通确认
与教育局进行沟通确认评价结果,并提醒项目实施单位关注存在的问题,要求后期改进完善。
5、出具评价报告
注册会计师签署评价意见,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收集、现场检查、问卷调查及访谈等评价程序,我们认为,祁东县校车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基本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校车安全管理要求,项目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祁东县校车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分为100分,经综合评价,本项目得分为91.58分,绩效评级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指标分值21分,得分15分)
1、项目申报(指标分值5分,得分4分)
(1)申报依据充分性(分值3分)
为了加强和规范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祁东县政府办印发了《祁东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县教育局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制定了《祁东县校车公司化运营方案》,县政府常务会议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县教育局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起草了《关于解决校车管理服务经费并启动政府采购的请示》,申请“购买优质校车安全管理服务,用于服务和管理我县所有校车”,县政府相关领导批示同意实施购买校车安全管理服务。根据《祁东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县校车办的职责中有“受县政府委托,依法依规与提供校车安全管理服务的中标企业或公司签署购买校车安全管理服务协议”。评价认为,该项目立项与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相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根据评价标准,本项得3分。
(2)申报程序规范性(分值2分)
根据祁东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校车安全管理及成立校车公司等相关工作》会议纪要,项目缺少事前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明确有关部门的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解决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据此评价小组认为,本项目立项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出台的实施办法。项目实施单位县教育局通过请示的方式向县政府进行项目申报,虽未严格按照项目立项要求申请立项,但执行了申请、批复简易程序。根据评价标准,本项扣1分,得1分。
2、绩效目标(指标分值8分,得分6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分值4分)
该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加强校车的安全规范管理,确保全县134所民办学校(幼儿园)、18所公办学校(幼儿园)有乘车需求的学生(幼儿)全部都能乘坐安全的校车上下学,校车全年运行无安全事故。项目目标符合省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与部门职责密切相关。根据评价标准,本项得4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分值4分)
县教育局没有结合实际情况设置细化、量化的绩效考核目标,绩效指标不够明确。根据评价标准,本项扣2分,得2分。
3、资金投入(指标分值8分,得分5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分值4分)
根据采购校车安全管理服务公司所管理服务车辆数和座位数,校车办确定本项目的运行预算费用为136.46万元,财政部门核减了部分项目资金,从省基础教育发展专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奖补)资金中安排135.42万元用于本项目,预算编制总额依据充分,但缺少预算编制测算过程。根据评价标准,本项扣1分,得3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分值4分)
项目实施单位教育局没有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资金支付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在合同期内分三次进行支付,支付金额符合项目申请计划。根据评价标准,本项扣2分,得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指标分值20分,得分19分)
1、采购管理(指标分值4分,得分3分)
服务采购的合规性(分值4分)
本项目采购形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流程基本合法合规,但是在招投标过程中,三家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截图,从信用截图时间来看,三个投标企业信用查询时间基本在同一时间操作,存在规律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三家投标文件存在由同一公司制作嫌疑。根据评价标准,本项扣1分,得3分。
2、资金管理(指标分值8分,得分8分)
(1)资金到位率(分值4分)
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合同价款分三次支付,3月上旬第一次支付标的金额的30%,计40.63万元;8月上旬第二次支付标的金额的30%计40.63万元;12月底第三次支付标的金额的40%计54.17万元。经检查专项资金支付情况,本项目实际拨付情况为2022-04-29支付40.63万元;2022-08-23支付40.63万元;2022-12-28支付54.16万元,共计135.4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根据评价标准,本项得4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4分)
校车办依据采购合同和中标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填报用款计划及资金拨付申请表,经局财务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由局财务股上报县财政局通过国库直接支付形式进行资金拨付,资金拨付流程规范,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价标准,本项得4分。
3、组织管理(指标分值8分,得分8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3分)
本项目制定了《祁东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祁东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方案》,明确了提供校车安全管理服务的中标企业或公司的10项职责,业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在评价过程中,教育局提供了《祁东县校车服务公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资金的主要来源和使用要求,但是对资金的使用和审批没有做出详细规定。根据评价标准,本项3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分值5分)
项目中标单位科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是2021年10月13日注册,位于祁东县新丰大道7号,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校车管理服务,校车租赁服务,校车监控及安装维护。公司制定了管理组织构架,设立了综合办公室、监控室、稽查室、档案室、财务等部门,现在工作人员11人,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管理支撑等落实到位;中标单位与服务学校制定校车安全接送方案,实行定线路、定学生、定座位、定点交接式管理,并与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全年组织对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2次,项目实施期满后,中标单位形成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各项制度执行有效。根据评价标准,本项得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指标分值25分,得分23.7分)
1、产出数量(指标分值10分,得分9.7分)
(1)管理服务车辆完成率(分值5分)
根据采购合同,中标企业安全管理服务的车辆为375台,座位9097座。2022年度停运或报废车辆23台,实际管理的车辆为352台8579座,安全管理服务完成率为93.87%。根据评价标准,本项得4.7分。
(2)校车服务完成率(分值5分)
2022年校车乘坐人数为15286人,实际乘坐人数为15286人,校车服务完成率。根据评价标准,本项得5分。
2、产出质量(指标分值10分,得分9分)
(1)国标校车使用率(分值5分)
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校车使用许可决定书》,375辆校车均已通过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审核批准,并登记上牌,但是管理公司没有提供所有车辆是否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的依据,国标校车使用率为100%难以确定。根据评价标准,本项扣1分,得4分。
(2)服务费用标准符合率(分值5分)
根据《祁东县校车安全营运奖补考核实施方案》,对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的整改和国标专用校车的奖补,座位补贴:150元/年/座。本项目根据150元/年/座补贴标准和服务管理座位数9097座,计划支付管理公司安全管理服务费用135.42万元,实际支付135.42万元,服务费用标准符合率100%。根据评价标准,本项得5分。
3、产出时效(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
服务完成及时性(分值5分)
《祁东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规定了校车的运营方案、线路确定方法:由祁东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属地乡镇联合勘察校车运行线路,校车管理服务公司必须按照定时、定线、定点、定车、定员、定座的原则来要求校车按规定时间进行运行,抽查管理公司的《校车运行方案》,发现校车均按照《祁东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运行,如《湘DC1615校车运行方案》中规定核载人数41人,负责接送学生39人,每一时段接送3趟,运行时间为上午6:20-8:30,下午3:30-6:30,服务对象为楚源小学。校车按规定时间运行,服务完成及时性较好。根据评价标准,本项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指标分值34分,得分33.88分)
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8分,得分18分)
(1) 缓解交通压力(分值6分)
全县纳入校车集约化、规范化管理的学校共计152所,其中民办学校134所,公办学校18所,在校学生约59260人;进入监管平台管理的校车375台,其中民办学校的355台,公办学校的20台,总座位9097座,服务学生15286人。实行集约化、规范化管理之前,由于学生住址不一,学生上下学所坐交通工具混杂,导致在上下学期间学校附近的交通压力非常大,增加了安全隐患。投入校车后,部分家长选择校车,多个家庭不用接送学生,减少了学校附近交通压力。根据评价标准本项得6分。
(2)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分值6分)
在学校校车纳入统一规范化管理之前,一些学校的校车在接送学生的过程中,存在个别校车司机开车接打电话、行车前照管员没有引导学生按顺序上下车并在车门口接应、行车前不检查学生系好安全带等现象。引入科顺校车服务公司以来,校车运营中的此类现象大大减少,2022年全年度监控平台共发现问题437例,平均每车1.17例,即时电话通知整改到位260例,稽查进园约谈整改133例,校车办、交警队共处罚44例,有效地排除了校车安全隐患,保障了学生交通安全。根据评价标准,本项得6分。
(3)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分值6分)
学生自行上下学路途中存在安全隐患,家长需要接送孩子,每天至少2次,有的甚至要接送4次,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与物力。在投入校车后,选择校车的家长减少了人力财力的投入。校车收费根据路程核算,每学期350元-450元,相比较之下,选择校车减少了家庭接送孩子的费用,也节约了学生家长的人力投入。根据评价标准,本项得6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
持续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分值6分)
祁东县组建了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校车安全管理办公室,现有编制6人,办公室设股长1名,工作人员5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财政将校车安全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形成了校车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在2022年1月27日以祁东县政府办名义印发了《祁东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祁政办发[2022]2号),明确从建立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入手,统筹推进校车公司化运营,逐步建立符合该县实际的校车运行和管理机制,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运营有序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体系。根据评价标准,本项得6分。
3、满意度调查(指标分值10分,得分9.88分)
调查对象满意度(分值10分)
本项目社会调查采取在问卷星小程序上实行公开调查形式进行,问卷共设计问题10道,涉及到校车总体服务、安全运行、司机技术、时间安排、随车人员态度等方面。截至2023年8月22日,共有276名市民在小程序上参与了问答,10道问题的满意率分别见下表,加权后总满意率为98.84%。根据评价标准,本项得9.88分。
序号 | 网上满意率 | 权重 | 加权满意率 | 序号 | 网上满意率 | 权重 | 加权满意率 |
1 | 99.28% | 0.1 | 0.09928 | 6 | 98.91% | 0.1 | 0.09891 |
2 | 99.28% | 0.1 | 0.09928 | 7 | 98.92% | 0.1 | 0.09892 |
3 | 98.55% | 0.1 | 0.09855 | 8 | 98.55% | 0.1 | 0.09855 |
4 | 98.91% | 0.1 | 0.09891 | 9 | 98.91% | 0.1 | 0.09891 |
5 | 98.55% | 0.1 | 0.09855 | 10 | 98.55% | 0.1 | 0.09855 |
合 计 | 0.98841 |
五、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缺少事前论证评估
校车安全管理服务外包是在重大事件发生之后,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一项重大民生事项,但是,项目缺少事前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只有通过可研和评估,才能充分论证校车安全管理服务外包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项目采购审标不严
在校车安全管理服务采购招投标过程中,三家供应商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截图,但截图时间存在规律性变化。其中:祁东县安朵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查询时间为2021年12月06日10时15分;衡阳市珠晖区朝晖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查询时间为2021年12月06日10时17分;衡阳科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查询时间为2021年12月06日10时20分。三个公司信用查询时间基本在同一时间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三家投标文件存在由同一公司制作嫌疑。在对投标文件审查时,应该重点审查此类情况。
(三)业务管理环节薄弱
中标企业衡阳科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对校车虽然建立了一车一档信息档案,但是校车安全技术检测记录、上路巡查记录、校车随车照管员培训资料等常规管理档案不全,2022年校车运行的签到点名表保管不完整,部分时段的点名表缺失,无法完整了解校车营运轨迹。经现场调查,有的学校个别车次高低年级混送,导致早放学的学生要在学校等的时间较长,等车期间存在安全隐患。
(四)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
本项目虽然有总体绩效目标,那就是确保全县有乘车需求的学生(幼儿)全部都能乘坐安全的校车上下学,校车全年运行无安全事故。但是,主管单位教育局没有就项目绩效考核设定明确的绩效指标,未对总体目标进行具体量化、细化设计,无法层层分解下达并执行。
六、相关建议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3〕12号)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按照效能原则引导社会力量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多元供给,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更加有效地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对于校车安全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一定要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必要的论证,在执行采购程序时,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防止违规操作,确保实事办实,惠及民生。
(二)强化校车运营安全管理
首先是要完善校车公司的业务记录和档案管理。接送学生点名表系校车公司工作的记录,应按要求完整反映接送学生的实际情况,并做为考核校车司机和照管员的依据;每天的校车接送点名表要妥善保存,按期归档,便于日常工作检查和项目运行的绩效评价。其次是要科学合理地安排行车方案。安排行车路线时除考虑顺路便捷外,更多地要考虑学生的安全性,以免因小失大,影响项目实施效果。
(三)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专项资金应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和审批做出详细规定。校车专项资金尽管相对简单,也应按专项管理要求制定符合本项目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鉴于23台校车停运,建议在加强项目监管的情况下,适度缩减下年度资金预算。
(四)科学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定与项目资金预算是联动机制,只有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好具体的考核指标及产出数量,才能依据项目政策预算好年度项目资金。因此,必须准确编制年度绩效目标,合理设定绩效指标产出值,为项目资金预算奠定基础,充分体现政策目标和基本要求。
附件:
1、祁东县校车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附件1:
祁东县校车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评分 | 扣分原因 |
决策(21分) | 项目申报
| 申报依据充分性 | 3 | 项目申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申报依据情况。 | ①顶目申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1分; | 3 | |
申报程序规范性 | 2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申报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符合申报程序,1分; | 1 | 项目缺少事前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扣0.5分;未严格按照项目申请设立要求,扣0.5分。 |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项目有绩效目标,1分; | 4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 | ①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1分; | 2 | 没有结合实际情况设置细化、量化的绩效考核目标,绩效指标不够明确,扣2分。 | ||
决策(21分) | 资金投入/ 预算安排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4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2 分; | 3 | 缺少预算编制测算过程,扣1分。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4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2 分; | 2 | 没有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扣2分。 | ||
过程(20分) | 采购管理 | 服务采购的合规性 | 4 | 采购流程是否合法合规、供应商是否满足全部实质性响应条件、合同文件签订是否及时,服务价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 | ①采购流程合法合规,1 分; | 3 | 三个投标企业信用查询时间基本在同一时间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三家投标文件存在由同一公司制作嫌疑,扣1分。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4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 (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 × 100%。 | 4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4分;每发现一处不合规事项扣 0.2 分。 | 4 | |||
过程(20分) | 组织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2 分; | 3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现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管理支撑等落实到位,2 分; | 5 | |||
产出(25分) | 产出数量
| 管理服务车辆完成率 | 5 | 项目实施的实际管理产出数与计划管理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 | 实际完成率= (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 × 100%。 | 4.7 | 安全管理服务完成率为93.87%,按比例计算扣0.3分。 |
校车服务完成率 | 5 | 项目实施的实际服务人数产出数与计划服务人数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 (实际乘车人数/计划乘车人数) × 100%。 | 5 | |||
产出(25分) | 产出质量
| 国标校车使用率 | 5 | 新购置校车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国标校车实际使用数量与校车数量比率。 | 国标校车使用率= 国标校车使用数量与校车数量比率 。 | 4 | 校车办没有提供所有车辆是否是国标车的依据,扣1分。 |
服务费用标准符合率 | 5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 (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 × 100%。 | 5 | |||
产出时效 | 服务完成及时性 | 5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所有校车运行线路按规定时间运行。 | 5 | ||
效益(34分) | 社会效益
| 缓解交通压力 | 6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 对促进社会稳定有明显作用的为 6 分; | 6 | |
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 6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 按调查问卷每存在一项不安全事项扣 0.2 分。 | 6 | |||
减轻学生家庭负担 | 6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 对缓解学生家庭负担 (经济、人力) 问题有明显作用的为6 分; | 6 | |||
效益(34分) | 可持续影响 | 持续提高教育服务水平 | 6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可持续影响。 | 对建立提高教育服务质量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度、机构、资金),有明显作用的为 6 分; | 6 | |
满意度 | 调查对象满意度 | 10 | 项目实施后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按满意度结果*本项分值计算得分。 | 9.88 | 依据问卷调查结果,本项得分为9.88分。 | |
合计 | 100 | 9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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