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信息公开>>财政资金 >>专项资金

祁东县水利局2020年河长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祁东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02 16:13

                                                   ——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祁东县水利局2020年河长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21〕77号)等文件精神,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祁东县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于20216-8月对祁东县水利局(以下简称水利局2020年河长制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深化改革的一项战略决策,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色发展理念的一项具体行动。祁东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2017年1212日,具体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实施,办理上级河长办、县级河长交办的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020年下达水利局河长制项目资金共907.73万元,其中2019年河长制经费结转307.73万元,2020年河长制经费600.00万元。2020年度河长制经费主要是由河长制工作经费、争先创优奖补资金2020年县级示范河奖补资金、河道保洁经费清四乱奖补资金、河道划界资金等组成2019-2020年河长制经费明细如下:

1、河长制工作经费381.73万元,其中2019年县河长办结转资金307.73万元无具体项目明细清单,主要为河长制宣传、2019年河道保洁、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水政执法等支出,2020年县河长办工作经费74.0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通过河长制工作经费支出,强化河长制责任体系,提升河长责任,加强乡镇河长办能力建设,强化制度建设、落实执法监督、督办等各项制度,强化各乡镇基础工作。

2、2019年“争先创优”奖补资金71.00万元,主要包括2019年全县河长制工作“优秀样板河”奖补资金28.00万元、“优胜样板河”奖补资金4.00万元、“先进乡镇”奖补资金31.00万元,“优胜乡镇”奖补资金8.00万元。通过“争先创优”奖补资金分配,提高各乡镇落实河长制工作、打造样板河的积极性,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3、2020年县级示范河奖补资金32.00万元,其中祁水22.00万元,清江10.00万元。通过县级示范河奖补资金分配,提高乡镇打造县级示范河的积极性,将示范河打造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恢复自然生态的示范性河段,以此为样板带动本镇其它河流的综合整治。

4、2019年第四季度-2020年第三季度河道保洁经费293.00万元。通过河道保洁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河道环境治理,减少白色垃圾污染,净化河流水质。

5、“清四乱”奖补资金30.00万元。通过“清四乱”奖补资金分配,提高各乡镇“清四乱”工作积极性,有效恢复河流蓄洪空间,显著提高河湖行蓄洪能力,防洪减灾效益明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河道划界”经费50.00万元。通过“河道划界”项目的实施,明确河流管理范围,确认所属权限,为河流问题认定整改、水域岸线开发利用提供了依据。

(二)项目实施情况

1、专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2020年度河长制项目安排县级财政资金共计907.73万元实际已到位资金907.73万元到位率100.00%。截至202012月31日,项目主管单位已拨付项目资金907.73万元,执行率100.00%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2020年河长制资金支出基本上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资金截留、挪用的现象。

2、专项资金组织管理

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方面,水利局印发了《祁东县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祁水201811号)和《祁东县水利局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祁水字201935号),制定了河长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在使用管理中少数几笔资金未专款专用。

2)专项资金管理方面,2019年项目结转资金307.73万元由财政局将拨付至水利局,水利局根据乡镇工作完成情况将其中部分经费作为保洁经费拨付至乡镇(街道)财政所支出专户;2020年河长制项目经费127.00万元由财政局直接拨付至水利局,剩余473.00万元直接拨付至乡镇(街道)财政所支出专户,由财政所统一核算,乡镇和各村签订了保洁合同或协议的由乡镇(街道)财政所支出专户拨付至村委账户或保洁员账户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县级河长办为县委县政府,祁东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水利局,项目主管单位为水利局,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河长办工作的监督推进。项目实施单位为水利局和25个乡镇(街道),负责河道保洁、样板河建设等项目的具体实施。

2)制定项目工作方案、考核办法、考核细则和各项制度。水利局先后印发了《祁东县2020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祁河委〔2020〕1号)、《2020年度祁东县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祁河委〔2020〕3号)、《祁东县河道保洁2020年“四不两直”暗访方案》、《祁东县2020年实施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表》(祁河委办〔2020〕19号),同时指导了各乡镇(街道)制定了河长制工作方案、一河一策方案、保洁考核办法、样板河创建、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项目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

3)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祁东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乡镇河长办基本按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对河长办工作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检查,每季度公布督查检查结果,对河长办工作实施不到位的村镇要求及时整改。

4)确定施工单位,组织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前,对达到招投标要求的项目组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建设完成后,经项目业主申请,项目主管单位牵头,组织县级相关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超过规定限额的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批,县审计局跟踪审计。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项目目标

对祁东县管辖区内78条河流制定一套科学的治理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长效机制保障。

2、具体项目目标

1)完成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的编制;

2)建立基层河流巡查制度;

3)建设乡镇样板河30条、县级示范河2条;

4)完成全县河道856.00公里的保洁工作;

5)实现河湖清四乱全覆盖;

6)河道划界完成技术方案编制650.00km,界桩及告示牌制作与埋桩施工650.00km,告示牌130.00座,界桩1,300.00座。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水利局河长制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2021年6月下发的《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21〕77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委托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16-8月,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察项目实施后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了依据。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21〕7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制定了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项目组织体系建设考核监督等工作,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水利局2020年度河长制经费涉及的各个项目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立项程序欠规范、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专项资金管理管理欠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保洁合同或协议欠合理、河长制巡河不到位、保洁经费未能按时拨付、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河流治理未能做到标本并重等问题。根据《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80.70分,评价等级为“良”。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2020年,按照《祁东县2020年实施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表》(祁河委办〔2020〕19号)等通知的要求,水利局主要围绕河长制的组织实施,重点抓好一河一策编制、河道保洁、样板河、县级示范河建设、河道划界等基础工作,项目进展基本顺利。

一是河道保洁。按照河长制工作安排,完成了全县管辖区78条河流,河流总长度856km的河道保洁工作。

二是样板河建设。申报样板河30条,实际完成样板河25条,验收,样板河验收平均评分93.92分。

三是县级示范河建设。完成1条祁水县级示范河建设,另外1条清江示范河正在建设中。

四是河湖“清四乱”。2020年5月份开始开展全方位排查“四乱”问题,祁东县共发现10处,已整改到位并全部销号。

五是河道划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划定河道长度508.475千米,安装划界界桩1210个、告示牌252个,划界长度完成率78.24%,界桩完成率93.08%,告示牌完成率193.85%。

2、项目完成质量及进度

一是河道保洁。经抽查2019年四季度-2020年3季度3次督查暗访情况分别存在12、18、8个乡镇存在保洁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保洁合格率分别为52.00%、28.00、68.00%,网上收集的747份调查问卷显示83.27%的答卷者认为临河岸没有出现经常有垃圾的情况,现场查看9个乡镇都存在有垃圾情况。

二是样板河、县级示范河。样板河于2020年12月3日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率100%,验收平均得分93.92分。

三是清四乱。2020年5月份开始开展全方位排查“四乱”问题,祁东县共发现10处,已整改到位并全部销号,整改合格率100.00%。

四是河道划界。河道划界于2019年10月29日开始,2020年11月29日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率100.00%。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经济效益分析

河长制项目是为保护水生态、节约水资源、控制水环境而设计的,该项目水利局组织实施下,实行了一系列保护资源、改善环境的政策,进一步实现了环境保护和监督效益。通过该项目实现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由此推动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如白地市镇建设的样板河成为周边居民拍摄婚纱的热门景点,促进了当地相关产业的消费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完成河道清淤疏浚135.07公里,护砌约13.00公里,绿化约57.82公里,减少了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了灌溉效率,改善了沿河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沿河居民的收入。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2.1完善河长管护机制,落实政府职责职能,提升政府形象

建立县、镇(街)、村(社区)多级河长体系,一级抓一级予以落实。河湖流域实行河湖、领导、责任和制度四个全覆盖,镇级河流、水库,则由镇街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同时在村、社区分级分段设立了第四级河长,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的全面建立,探索出更多先进管理经验,提升了政府形象。

2.2提升城市形象,增加公众环保意识

通过综合整治,河流水环境质量从根本上得以改善,河流水域成为一道亮丽的生态廊道,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公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展示了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成就。同时唤起了群众的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了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广大人民群众既是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实践者,也是良好生态环境的享有者,河长制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实践中普及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维护自身环境权益和社会公共环境权益的意识。

2.3全民治水,共同保护

河长制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河湖沿线用水紧缺的问题,提高供水保证率,有利于社会稳定;河长制的实施,有效保护土地不受面蚀、沟蚀破坏,在减少泄入河流的泥沙同时,既改善了河流水质,提高了河湖的自然景观,又可减缓河床的淤积速度,减少洪涝灾害,对于保障水利工程正常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发挥具有积极的作用;河长制的实施,建成投用一批亲水设施、“水清岸绿景秀”样板河等景观,形成丰富多彩的水生态文化,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河长制的实施,不断提升市民环保意识,增加全民参与度,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河长制工作,共同营造关爱河流、珍惜河流、保护河流的浓厚氛围;河长制的实施,减少了入河排污量,全方位提升了水污染防治成效,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更多的大众投身到守护家乡河流的行动中去,共同保护环境、共建生态文明,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如白地市镇彭家湾村成立了女子护河志愿队,维护河道卫生,河水清澈,河道绿树成荫,成为当地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太和堂镇祁水段沿线18.40公里修建了1条观光长廊和1个休闲凉亭,永昌阶段在白河梅塘町和同乐段沿线4.50公里,修剪了1个观光凉亭和12条休闲座椅,沿河安装了体育器材,都为周边群众提供了休闲娱乐场所,群众满意度、幸福度大幅提升。

3、项目实施生态效益分析

水利局通过建立河道水库保洁责任体系,明确各区域河道水库保洁任务目标,确保乡镇(街道)管辖范围内河道、水库、电站和拦河坝保洁工作逐步形成机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当地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进行清理。加强河道水库垃圾清理打捞,实现“水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确保河容库貌加快好转,提高了全县管辖范围内河流的水质清澈度,按要求消除了黑臭水体,VI类水,水质逐年向好,2020年6月份衡阳市县级示范河水质监测结果显示祁东县祁水断面水质达到III级,清江断面水质达到II级。

水利局通过“清四乱”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现象,全县重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明显好转。

水利局通过样板河、县级示范河建设,为全县其他河流的建设提供了参考模型,在保证河道行洪畅通的基础上,加强样板河湖(河段)河道绿化、退耕还湿,开展鱼类增殖放流,建设生态河堤,突出植物配置的多样性和本地树种的应用,营造良好的河岸生态系统。实现河岸整治约129.00公里,河岸边坡稳定,水域生物净化功能提升,水生动植物多样性得到恢复,河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良好。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目标贡献力量。其中河洲镇洪头堰河新塘村段,河岸垂柳成活率达95.00%,河岸干净整洁,全线进行过清淤,水质清澈,游鱼可见。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22日,河长制项目满意度网上调查问卷收到有效问卷747份,调查问卷显示群众满意度达到95.18%。

五、存在的问题

(一)立项程序欠规范

水利局主要以上级文件作为立项资料根据祁东实际情况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简化

(二)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

水利局和各乡镇(街道)存在未申报绩效目标情况,未针对该专项资金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分散在各项目工作方案、考核办法中,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预期效益指标未量化,

(三)专项资金分配欠规范

水利局未制定专项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有一主观性

(四)资金使用管理欠规范

部分项目承包方和发票方不一致,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未按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专项资金。部分资金未专款专用,未建立财务监控机制,未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五)项目管理欠规范

部分验收数量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部分河流未完成划界工作,未签订补充协议或补充验收说明。

)部分评优资料不齐全

2019年优秀样板河、优胜样板河评选制定了评优方案,提供了评委测评评分资料,但未提供参与报名的乡镇台账资料现场考核评分原始资料优秀乡镇、优胜乡镇评选制定了季度工作检查方案和评选方案,提供了2019年各乡镇(街道、管理处)河长制工作考核分值表,但未提供年度评优方案和每季度原始评分资料。

)对乡镇监管不到位

乡镇巡河等方面监管不到位

)基础设施投入不足

当前村级“一水两污”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基本没有。沿河居民生活垃圾堆放目前虽得以遏制,但无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沿河支流居民生活垃圾堆放不规范,没有定期收集处理,汛期有可能直接冲入主河道,成为水体污染源。

)河流治理未能做到标本并重

河道两岸部分群众参与度不高,环保意识不强,仍存在少数乱占乱种、乱倒、乱堆、乱排现象,增加了河流管护的阻力和成本。河流上游保洁力度不够,造成下游河道保洁任务重,经常重复保洁,水质较差。

、相关建议

(一)规范项目立项工作

项目应依规申请,事前仔细研究上级政策,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集体决策充分考虑各乡镇(街道、管理处)、村(社区)发展水平差异,综合平衡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金

(二)建立健全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设立,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如:按河道保洁、样板河、示范河建设、清四乱、河道划界等达到的产出成果和效益分别设立相对应的绩效目标。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如下定量指标:水生态保护率100%、水清、岸绿、堤固、河畅率100%等、群众满意度90%、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5%以上;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85%。这有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在此基础上,做到预算明细化,细化资金支出计划等。

(三)规范专项资金分配过程

专项资金的分配前先制定分配办法,后分资金,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分配,实施科学决策、集体研究,减少资金分配的性,提高科学性和公平性。

(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保证合同方、开票方、首付款一致。二是严格按预算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履行调整程序。三是严格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不能用于项目以外的支出,严格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四是制定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奖补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规范奖补资金的管理,加强对奖补资金支出的监督。五是建立财务监控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五)加强项目管理

分析验收数量与合同差异分析,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补充验收说明

)严格按评优方案评优,过程公开公正

规范评优制度做到公开公正。评优结果应与考核结果挂钩,

加强乡镇监督管理

1、督促乡镇严格按制度执行梳理各项考核制度,优化考核细则,减少重复考核内容,及时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

2、签订合理可实施的保洁合同督促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保洁合同,具有可执行性

3健全河长制机构和人员,加强巡河工作进一步完善河长制机构及人员编制。建议增加民间河长数量,实行乡村及民间河长相结合的机制。原因有二:其一是民间河长大多就住在河边,生活在河边,对河道的关心、关注及爱护程度更高;其二是民间河长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参与问题的解决,从而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与认识度。与此同时,尽可能吸收专业人员参与巡河、制河,如果专业人员在短期内不好解决,也可以通过加大基层河长和巡河人员培训缓解这一难题。二是成立护河志愿队,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形成护河常态化、监督常态化的工作氛围。

)夯实基础设施

逐步推进乡级“一水两污”、垃圾场、弃土场的建设,进一步加快乡村沿河两岸群众的“一水两污”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垃圾场、弃土场的选址修建,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建筑垃圾规范处理,切实从源头上保护河道。

)提高群众护河意识,标本兼治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实行全流域治理机制提高上游护河意密切配合,确保形成共管共治工作格局。加强乡镇间的交流合作,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10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