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0000/2014-00707 | 统一登记号: | 文号: |
公布时间:2014-08-18 | 来源: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有效期: |
祁政办函〔2014〕65号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祁东县用电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单位,省、市驻祁单位:
《祁东县用电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
祁东县用电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用电管理,规范用电秩序,促进电力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电网建设与用电秩序整治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衡政函[2014]51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用电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用电秩序整治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规范今后”的原则,全面整治违章用电,打击窃电、非法转供电和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积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规范用电秩序,促进我县电力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加大依法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宣传力度。
(二)整治变电站、供电办公场所周边用电秩序。
(三)整治拆迁安置房、小产权房周边用电秩序。
(四)整治非法转供电等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行为。
(五)打击窃电、用电不装表、用电不缴费等违法行为。
(六)查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建房、取土等违法违规施工行为。
(七)打击盗窃、破坏及危害电力设施违法行为。
三、工作目标
(一)全县窃电、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得到遏制,重点区域用电秩序得到根本扭转,用电秩序规范有序,一批窃电、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人员受到法律的制裁,用电秩序明显好转。
(二)维护供电企业及广大电力用户的利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稳妥地清收历年欠费,坚决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分类电价。
(三)涉电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四、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从2014年8月开始,至2015年12月结束。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通过电视台、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和流动车辆广泛宣传电力政策法规、市县两级政府用电秩序整治工作要求,通过广泛张贴《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电力设施整治用电秩序的通告》,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
针对重点整治任务,由一名县级领导总负责,县经信局牵头,从县公安局、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抽调人员组成一支工作队伍具体抓,切实解决问题,净化用电环境。对涉电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110千伏白地市变电站周边徐家村1组、松林桥村1、3、7组和洪桥镇麻竹皂1组、2组及周边用电秩序混乱的现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一事一调查、一事一议、一事一方案”的原则,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
开展用电秩序整治专项督查,检查重点整治内容是否得到解决、用电秩序是否明显好转等。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月-12月)
对用电秩序已整治好的和已初步解决的区域开展回头看,继续开展督查,深化巩固工作成效,防止用电秩序乱象反弹。对用电秩序没有明显好转的区域,要继续深入开展用电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现整治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全力支持配合此次行动。县经信局、公安局、国网祁东县供电公司及相关乡镇是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干部、电力职工到相关村组、社区宣传电力有关政策法规,充分认识整治用电秩序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层层统一思想,层层签订责任状,积极投入用电秩序整治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稳妥、顺利推进。各电力用户要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电费收缴和供用电秩序整治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用电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杨龙金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雷建军,县人大副主任肖友明,县政府正县级干部邓水源,县政协副主席周新民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政府督查室、监察局、经信局、公安局、优化办、信访局、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司法局、工商局、安监局、林业局、交通局、国网祁东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经信局局长汪选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相应明确整治工作负责领导及工作队伍,切实充实力量配合开展整治工作。
(三)加强整体联动。整治活动期间,县公安局抽派人员,与县经信局、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打击窃电、破坏及危害电力设施、用电不装电表、拒交电费等涉电违法行为,对涉电犯罪案件要快速反应、快速侦破、快速审结,严厉打击,形成案例进行宣传教育。
(四)加强督查督办。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优化办、经信局等部门要加强督查协调,深入重点整治区域开展督查,加强信息收集,及时发现、调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每月一督查、一通报,每季召开一次调度会,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对工作不力、整治配合不到位的单位和乡镇负责人进行问责,工作严重失职的由县政府相关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县政府将用电秩序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重点整治内容及乡镇、部门职责
附件:
重点整治内容及乡镇、部门职责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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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点 整 治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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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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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洪桥镇麻竹皂1组、2组以征地为由不交电费、私拉乱接及窃电问题。
整治洪桥镇水木皂及周边用电秩序混乱问题。
整治洪桥镇上马村赵基组在220千伏胜勾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房问题。
10千伏洪氯#018—#019杆、洪排线#009杆一#008杆为同杆架设线路及35千伏洪化线终端杆段线路,跨越原老化肥厂地段公路,该地段居民在以上三条线路下方建房,新建房上层距10千伏洪氯、洪排线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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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地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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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110千伏白地市变电站周边徐家村1组、松林桥村1、3、7组以征地为由不交电费、索要优惠电价、私拉乱接及窃电问题。
白地市镇西向出镇处农机石化加油站跨入35千伏白黄线#013杆-#012杆线路保护区内,其加油棚与电力线路边线安全距离严重不足,需尽快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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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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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金桥镇九塘村220千伏船勾I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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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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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白鹤铺镇发塘村在220千伏船勾I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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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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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双桥镇铜锣村在220千伏胜勾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放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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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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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35千伏黄土铺变电站房屋被强占及私拉乱接、窃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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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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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伏洪祁线因星洪大道施工,造成#012杆周边下方形成陡壁,部分拉线拉盘位于陡坡约
110千伏勾祁线因星洪大道施工将原山体土方取平,造成#010杆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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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S210建设协调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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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千伏祁关企线因S210公路扩建,施工单位擅自在线路通道范围内施工作业,造成#057杆杆基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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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S317建设协调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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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伏勾白线因S317道路施工将原山体土方取平,造成#052杆距杆塔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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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燃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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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区因燃气管道导致地下电力管线存在安全隐患,须尽快进行治理,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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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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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全县供、用电秩序;打击私拉乱接、盗窃电能等违法用电行为;保护电力设施,协调推进全县电力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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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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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和偷窃电能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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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监察局
县优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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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全县电力建设施工环境,配合做好用电秩序整治、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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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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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全县用电秩序整治行动中的群众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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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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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电力法规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参与有关部门对涉电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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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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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废旧回收站点的监督管理,堵塞电力物资销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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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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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电力建设过程中的监管,积极协调和处理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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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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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的执法力度,坚决遏制私搭乱建、违章修建的不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电线下建房的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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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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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做好线下树木清障工作,确保“线”与“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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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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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交通规划把关,交通建设项目要尽量避免占用和穿越电力设施保护区,尤其是村级公路建在电杆拉线下的安全整治,与供电部门协商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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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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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高低压线路同杆的通信线路自行进行清理,对危险点及时联系供电部门进行登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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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祁东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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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打击破坏电力设施和偷窃电能等工作,深入重点地方宣传电力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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